贵州省镇远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本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院特决定发布如下悬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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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执行人:何双江,男,1994年9月1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50022119940914XXXX,贵州省遵义市人,务工,户籍所在地重庆市长寿区体育村10号7-11。

二、执行标的:30000元

三、执行案号:(2024)黔2625执18号

备注: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协助本院查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执行到位后,申请执行人自愿以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举报人。

镇远县人民法院将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情况依法予以严格保密。

若举报线索有相同的,以最先举报的为准。本公告发布后,若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全部义务,本悬赏公告自动失效。

如有线索请拨打以下电话,让被执行人尽快履行全部义务。

镇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0855-5718505

李法官:18008559678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来源:镇远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