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档三部热卖电影,我完全是被朋友安利而选择《第二十条》的。

他说:“《热辣滚烫》也可以,但冲击力远没《第二十条》大。”

抱着期待走进电影院,果然没让我失望,甚至,我也马上化身为电影的自来水,主动宣传电影:“张艺谋近20年来拍得最好的一部电影了,值得一看。”

何出此言?且听我详细说来!

不再形式大于内容

近年来,张艺谋创作力惊人。如今,已经年届70的老谋子,仍然保持一年一部甚至数部电影的拍摄速度。

在接受许知远《十三邀》采访时,张艺谋提到,有很多人劝他,拍有些电影对他影响可能不太好,有人说,他5年磨一剑,好好打磨一部电影,可能比现在好多了。

但他心态开放,不太爱惜自己的羽毛,“拍了就拍了,不就一部电影嘛”。

对此,他的解释是,自己闲不住。

自从2002年的《英雄》以后,张艺谋的电影,整体而言,较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那些成名作,水准下降明显。

对此,张艺谋不讳言自己是个“俗人”,会受到票房、评论等因素的干扰。

总体而言,千禧年后,张艺谋的创作大致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张伟平合作期。

这个时期,张艺谋电影的显著特点,就是艺术向商业妥协。从《英雄》到《十面埋伏》、《满城尽带黄金甲》、《金陵十三钗》,都是张艺谋主动向商业靠拢,艰难地进行商业和艺术的平衡时期。

其中,《金陵十三钗》拍摄过程中,张伟平由于过于干涉创作,成为两人合作的告破的导火索。

这个时期,张艺谋电影最被诟病的毛病,就是剧本硬伤。

第二个阶段,多元化尝试期。

与张伟平分手后,张艺谋有意地进行了多元化的尝试。比较商业化的有《长城》、《满江红》;回到张艺谋最拿手的时代的有《归来》、《一秒钟》;类型化尝试的有《影》、《悬崖之上》;现实主义题材有《坚如磐石》、《第二十条》。

纵观近二十年来张艺谋的电影,评分最高的,仍然是张艺谋返璞归真,回到最拿手的六七十年代的作品。其中,《归来》豆瓣评分8.1,《一秒钟》豆瓣评分7.6。

就我个人而言,近年来看过最好的一部张艺谋电影,就是《第二十条》。

我们把时间线拉长点来看,不难发现张艺谋的创作,从来不呆在所谓的舒适区里。就是在中国电影市场化未来临之前,他也试水过《代号美洲豹》这样的不成功商业之作。

与华语电影另一个ICON王家卫比起来,张艺谋不局限于某一种风格,却有显著的的个人风格。

总结起来,张艺谋电影的主要特质就是符号化娴熟运用

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对色彩的运用。

《红高粱》夺目的色彩,《英雄》中用红、绿、蓝、黑四种颜色来讲述故事,《满城尽带黄金甲》铺天盖地的金黄色,《影》尝试用中国水墨的意境来创作……这些案例背后,是摄影出身的张艺谋,对色彩的敏感,和艺术形式化的孜孜追求。

其次,是对电影符号、结构的强化。

张艺谋说,自己从来没拍过大闷片。这应该和他成长经历中长期被压抑的经历有关,因此,相对于收,他更擅长于放。即便是内地未商业化的90年代,张艺谋仍在下意识中,通过不断强化电影中的符号语言,堆叠结构,从而达到更大众化的观影效果。

比如,《大红灯笼高高挂》里,圆房前的点灯笼、锤脚,就成了不断被重复的一个符号。

而在《活着》里,皮影戏也成了串场的符号。

在《满江红》里,只要戏腔一响,便又开启一轮新的查案。

这种下意识的强化色彩、强化符号运用的习惯,既塑造了张艺谋电影强烈的个人风格,又往往造成他的电影存在为人诟病的硬伤:

形式大于内容

有时候,这种过于形式化的追求,会让人看的时候有种如鲠在喉的不适。

比如,《金陵十三钗》这种表现国难当头之下的电影,张艺谋仍不加节制地表现十三钗曼妙的身姿,甚至最后在张伟平劝说下,让女主角和外国传教士啪上一场,真的让人挺不舒服的。

比如,《满江红》结尾,为宣扬“岳飞精神不灭”这一主题,士兵如机器人般一遍遍跑进跑出,朗诵《满江红》,感觉甚是怪异。

这种对色彩的滥用,对整齐统一形式的追求,对于符号语言的偏爱,贯穿到了他的电影,以及奥运开幕式等艺术创作上。

有人形象地将其称为:

团体操美学

幸好,张艺谋最被人诟病的这些习惯,在《第二十条》里,通通看不到。

基层检察官的日常

《第二十条》的第二出品方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也就是说,这部电影是个命题作文。

要写好命题作文,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电影中,其实讲了三个案件:

检察官韩明的儿子见义勇为打了校园霸凌者;

公车司机张贵生挺身而出故意伤害案;

王永强自卫反击恶意杀人案;

注意到没有,三起案件都有正面表述,又有引向法律后果的负面表述。

每一起在我们看来“正当”的反击,在法律层面,都有不一样的界定。

要拍好一个故事已难,把三个故事讲好,更难。

《第二十条》的巧妙之处,就是把三个故事,融入韩明这个基层检察官的日常之中。

看过电影的人,最大的感受,就是这部电影:

剧情密度大、喜剧密度大、情感冲击密度大

因为把三个案件,融入了韩明的日常。所以,电影既有了公检法层面的视角,也有他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的视角。

张贵生故意伤害案,他一帧一帧地帮他讲解:

到这儿,都是见义勇为;到这儿,就是互殴了;到这儿,就是故意伤害了。

如此晓之以理,从法律的角度,张贵生服不服,服!但他能咽下那口气吗?不能!

自己明明是挺身而出,结果连带坐了三年牢,老婆也因此离世,谁是当事人都会有冤屈感。

可是对于韩明来说,法律讲尺度,不能带感情色彩。帮他找到一份工作,事情做到这个份上,自己够意思了,让他签下不再上访保证书,自己的工作才能完结。

在此我们可以发现,作为一个基层检察官,韩明的准则就是:

在守住底线的前提下,尽可能息事宁人,对上级对当事人都有所交代。

第二个案件,儿子阻止校霸欺负同学,失手打伤对方,反被校霸的教导主任爸爸告了。

张主任很有“原则”,不要赔偿,只要韩明的儿子道歉。如果儿子真的存在霸凌,绝不枉私。

见义勇为者秒变被告,要低头道歉,韩明的儿子过不了这道坎,作为观众的我们也过不了这道坎。

就像韩明儿子所问的:

我就是见义勇为,为什么说我有错?

第三个案件,王永强为帮女儿治疗借了高利贷。结果放贷的村霸,隔三差五就来凌辱他们一次,把他向狗一样拴着,一再强奸妻子。

受不了凌辱的他拿着剪刀刺向了人渣,而他,也将面临故意伤害罪的刑诉。

三个案件,都让人有种如鲠在喉、义愤填膺的憋闷感。

好在,电影中有大段小品式的段子。

这种段子,很好平衡了电影的沉重感,却又并不显得割裂,张艺谋导演水准的圆融可见一斑。

因为三个案件都让人心里憋着一口气,所以,即便小小的释放,都让人觉得大快人心。

韩明和老婆找张主任讲理那一幕。

张主任听说儿子叫了四个流氓打了韩明的儿子,第一反应是手机里查看有没拍到儿子的身影。没拍到就没证据,儿子就仍然只是受害者。

这时候,我不由想到TVB《溏心风暴》里的金句:

这里不是法庭,不需要证据,我的眼睛就是证据!

张主任去了解儿子是否有霸凌行为很难吗?一点都不。他不过是用自己表面的“原则”,去掩盖自己无原则的溺爱。

因此,当“马丽”说出那句:“你就是这么教儿子吗?我终于知道你老婆为什么离婚。”时,忍不住要拍手叫好起来。

在武侠片里,一切都是快意恩仇。拔刀相助、挺身而出、见义勇为,都是不需要置疑的侠客精神。

但是在现实的世界里,被霸凌时能不能主动还手,面对恶势力能不能主动反击,反击多大程度算正当防卫,多大程度是防卫过当,背后都有细密的法律规定。

因此,好人可能吃亏,而坏人却有可能利用法律的灰色地带逍遥自在。

是的,法律讲尺度、讲证据,但在此之外,还有种东西,叫做天理人情。

什么是天理人情?

易中天说,这就是普通人心中最朴素的是非观念,最起码的恻隐之心,最本能的应激反应。

电影结尾,韩明说了这么一席话:

追求公平正义要付出代价,但这个代价谁来承担?老百姓吗?难道让他们用自己的命运、用整个家庭的命运、甚至是几代人的命运去承担这个公平正义的代价吗?

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共四百五十二条法条,五万六千六百八十一个字,从头到尾写的不就是四个字“公平正义”吗?这难道不是每一个老百姓想要的吗?如果我们不能替他们说话、替他们讨个公平,那要我们检察官有什么用?

因为前期的剧情密度过大,观众心里都憋着一口闷气,听完这席话,感觉除了解气,还是解气。

看到这,终于理解朋友所说的“冲击力特别大”是何物。

如果只是前期的“憋”,引来后期的“爽”,《第二十条》还不足以被称为张艺谋近二十年最好的电影。

张艺谋在尺度的拿捏上,可谓精准;在剧情的展现上,可谓克制。

它让你思考法律的边界、尺度,又不会产生对法律正当性的质疑。

张艺谋很好地完成了这场“戴着镣铐的舞蹈”。

看完电影,思考仍在持续。

电影中的三个案件,都迎来了正面的结局。可是现实的世界中呢,情与法的较量,法律与公道的平衡,仍将持续存在。

希望每个执法人员都记住这句话:

我们办的每个案件,都是别人的人生!

(备注:本文同步于公Z号——隔岸观潮推出,欢迎同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