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许多困难群众得到了民政部门的救助支持,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据了解,春节期间,全市民政部门共计发放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保障金3615.89万元、临时救助金39万元。在此基础上,民政部门为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重病人员、重残人员、失独家庭、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和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春节一次性救助金,共计发放509.3万元,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