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大业,人才为本

沈阳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

修订完善“兴沈英才计划”

2024版“兴沈英才计划”政策措施

重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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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方面24条政策措施

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

为沈阳发展厚植人才沃土

政策措施有哪些重点内容?

《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2024年版)》新闻发布会今日召开

五部门权威解读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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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闻然介绍情况

振兴大业,人才为本。沈阳市始终将人才作为振兴发展的第一资源,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为积极适应振兴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们对“兴沈英才计划”进行了优化修订。修订过程重点把握了5条原则,一是坚持与党中央及省、市委最新要求保持一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等关于支持东北人才振兴方面的最新要求,形成政策合力、叠加效应;二是突出政策的竞争优势,面向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等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人才群体,健全完善靶向精准的政策体系,提高政策支持标准;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根据政策执行情况和我市振兴发展实际,对不合时宜的政策调整了支持方向,对执行效果不佳、不适合我市人才队伍实际和用人单位需求的政策进行了优化合并;四是强化政策落地,突出政策的实效性和可落地,细化明确政策适用范围、申领标准、评价指标等内容,推动政策即申即享、免申即享;五是做优服务保障,紧盯人才普遍关注的人才住房、子女入学、就医、配偶安置等关键之事,扩大服务范围、完善服务举措,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服务环境。

修订后形成了此2024版“兴沈英才计划”政策措施,主要包括4个方面24条政策措施。重点内容如下:

一、突出产业发展,精准有效引育高质量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

一是高精尖人才资助。对新引进、新当选的院士等A类人才,给予500万元科研经费、100万元奖励,“一事一议”解决首套购房。对新引进、新当选的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认定为B类人才的,给予260万元科研经费、100万元奖励、15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认定为C类人才的,给予70万元科研经费、50万元奖励、10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既注重支持引进人才,也注重本地人才培养、留住人才,新增对沈阳市自主培养且未享受过高精尖优才等政策资助的院士、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等,按A类、B类、C类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3000元、2000元生活津贴。注重形成政策合力,新增对获得“国家卓越工程师”等荣誉表彰的先进个人,经认定后可享受相应层次人才资助。

二是高精尖科技人才培养。着力破除“四唯”问题,新增对无“国家帽子”人才支持政策,每年评选支持一批B类和C类人才,奖励标准与国家人才计划相应层次人才保持一致。新增对沈阳市驻沈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重点企业等用人主体,采取单列指标、免评直享的方式,给予相应层次人才科研经费、奖励和首套购房补贴。

三是人才贡献奖励。对在我市工作年薪30万元以上的高层次人才、科技型企业中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科技创新骨干人才,依据贡献程度分类分档给予奖励,最长奖励3年。

四是外国专家及团队支持。对纳入外国专家项目的外籍人才,年薪30万元以上的,给予用人单位12万-60万元奖励。每年引进25个左右与沈阳企业开展合作的外国专家团队,按业绩贡献给予团队最高20万元奖励。

五是“带土移植”团队引育支持。对企业与创新团队合作开展技术攻关、破解“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的,按技术合同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企业最高2000万元奖励,给予团队最高500万元奖励。每年引进支持25个左右在沈转化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的人才团队,对创新团队,按照研发投入给予每年5万-50万元补贴,最长补贴3年;对创业团队,在启动阶段,按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启动资金;在发展阶段,按主营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

六是产业人才支持。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的人才需求,编制年度《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按目录引进的人才,分3年给予总计3万-30万元奖励。突出政策直达,新增对产业链的链主企业或重点企业,给予自主奖励名额。

七是青年后备人才支持。对博士、硕士、本科高校毕业生给予16万元、8万元、4万元的综合补贴;注重向重点发展领域倾斜,新增在我市“老字号”和“原字号”产业领域生产一线或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可上浮10%。对进入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的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生活补贴,最长发放2年;对我市企业引进或出站留企工作的,给予20万元生活补贴。

八是高技能人才支持。加快培育吸引产业紧缺技能人才,新增每年评选10名左右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兴沈大工匠”,给予10万元奖励。对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双元制”校企合作项目,按培养技能人才规模等指标,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年度内为企业输送50人以上毕业生的职业院校,按最高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奖励。

九是各领域专门人才支持。实施教育、医疗、农业、金融、新闻、体育、文旅等领域的专门人才培养项目,对纳入项目的人才给予最高15万元项目经费、5万元奖励,鼓励人才立足岗位、敬业奉献,为沈阳振兴发展贡献力量、营造氛围。

二、突出创新驱动,把引平台、引机构作为集聚人才的重要载体

一是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对新批准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对新型研发机构,按培养集聚人才等方面成效,给予最高300万元后补助。

二是支持产才融合平台。对在沈建立的院士工作站,按引才用才成效,给予最高连续5年总计300万元奖励。对新设立的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国家级和省级科技服务团、学会来沈开展服务站建设的,给予连续5年每年最高30万元奖励。

三是支持成果转化平台。聚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对创新创业载体支持力度,新增大学科技园建设支持,给予国家级、省级、市级大学科技园最高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新增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在沈建立的科技创业交流平台,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等指标,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四是支持创新型企业孵化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双创载体,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按孵化成效、社会贡献等指标,给予双创载体最高50万元的绩效评价奖励和最高100万元的建设补贴。

五是支持学术活动交流平台。支持企事业单位在沈举办人才学术交流活动,按活动总支出金额的50%给予主办单位最高100万元补贴。对“海智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获奖落地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六是支持引才荐才平台。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荐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按人才层次给予中介机构2万-20万元/人奖励;引进“带土移植”人才团队的,按团队层次给予中介机构10万-20万元/个奖励。

三、突出激发人才活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和兼职创新。科研人员可按规定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返岗时按不低于原等级应聘,其中,高层次人才在同一事业单位申请离岗创业的,期限可延长至8年。兼职创新期间可与企业职工同等享有获取报酬、奖金、股权激励的权利。

二是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新增针对不同领域的特殊人才,可由行业主管部门按行业特点制定认定标准。加快推进“沈大长哈呼”和沈阳都市圈区域人才一体化建设,新增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沈阳都市圈城市认定的人才可直接认定为我市相应层次人才,推动实现更大范围的人才互认。试行高层次人才评价举荐制度,经两名及以上A、B类高层次人才举荐,可直接参评高精尖科技人才培养项目。

三是向用人主体授权。赋予驻沈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重点企业等重点单位人才自主认定权(目前已授权单位304家)。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赋予更大的科研自主权,可自主组建团队、自主决定技术路线、自主支配经费。用好人才编制池,周转使用500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用于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四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加强政府类产业基金对种子期、初创期科创企业的金融支持(盛京英才发展创业投资基金6亿元、沈阳天使投资基金20亿元)。完善“人才贷”,对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可获得由金融机构提供的最高500万元信用贷款,并给予后补助贴息。做强“人才投”,对向种子期、初创期项目提供直接融资服务的创业投资机构,按实际货币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五是建立科学的人才使用机制。支持柔性引才,按服务期限兑现奖励政策,每年在沈工作达到2个月、6个月、9个月以上的,分别按照15%、50%、100%兑现。以京沈、苏辽科技合作为重要载体,加快引进科技人才来沈创新创业。

四、优化服务保障,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一是人才住房保障。综合运用政府统建、社会化合作和企业自建等方式筹集人才住房,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三年免租人才公寓。用好“人才驿站”,每天提供500间“人才驿站”保障能力,将来沈求职的外地高校毕业生免费入住“人才驿站”天数由10天延长至15天。

二是人才家属就业就学保障。扩大人才配偶安置服务范围,由原来的ABC类人才拓展到D类,人才配偶原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予以对应安置。高层次人才子女可根据个人意愿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就读。

三是人才医疗服务保障。注重提高服务效能,新增向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绿卡”,持卡可在14家定点医院享受就医和预约转诊“绿色通道”、免费体检等服务。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开展休假疗养。

四是营造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深化人才政策“一网通办”改革,做优做强人才服务数字化平台,通过“盛事通”App实现人才认定、就医服务、大学生补贴等事项直达直办,每年有近10亿元的人才资金能够即申即享。组建服务专班,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站式”、“管家式”服务。扩展服务事项,高层次人才持“人才绿卡”可享受免费游览国有景区等服务,着力打造服务人才的“沈阳品牌”。

奋进新时代,逐梦正当时。今天的沈阳正锚定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及“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产业能级不断提升、发展动能加快释放、项目建设持续升温、城市面貌日新月异、文旅活动热度空前,呈现出向上向好的态势趋势气势,全面振兴其时已至、其势已成、其兴可待!“兴沈英才计划”政策措施的修订完善,将进一步激发和凝聚起各方人才投入沈阳振兴发展的火热事业,也为广大人才提供了施展才华、成就梦想的广阔舞台。热切期盼各方英才与沈阳齐奋斗、共发展,实现人生与城市的双向奔赴、共同成长!沈阳未来,因你而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志刚介绍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人社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C(Centre)”才理念为牵引,加强人力资源深度开发利用,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成果和工作亮点。高层次人才加快聚集,全市新增5名院士,44人新获批享受国务院特贴,两人获评国家卓越工程师,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沈留沈16万人,创历史新高,其中博士(1203人)增幅达到88%;硕士(2.2万人)增幅69.2%。人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第二届“舒心传技”沈阳都市圈职业技能大赛引起广泛反响,“沈阳未来 因你而来”人才品牌日益深入人心;人才工作第三方评价日趋向好,在中国城市95后人才吸引力排名中,沈阳较2022年排名上升6位,人才竞争实力显著提升。

今年,市人社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2024版“兴沈英才计划”,聚焦人才“引育留用流”,深化“C”才理念,全力建设“如才所愿”创新场景,以强大的人资配置力促进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在攻坚之年打好招才引智攻坚战。

第一,聚焦发展需求,广开渠道“引人才”。联合经济部门推进“双招双引”活动,持续打造东北亚(沈阳)人才交流大会、博士沈阳行等人才活动品牌,全年计划举办各类招聘会500场,开展带岗直播800场;引育高层次人才700名,培养博士后人才200名。统筹把握青年特点和就业规律,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促进并重、需求引领与供给优化并举,就业帮扶与创业服务并行,全年计划吸引17万名高校毕业生来沈留沈。编制《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对企业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择优给予奖励。对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的重点企事业单位等,引进相应高层次人才给予奖励。

第二,聚焦平台建设,多措并举“育人才”。深化“校企双导师制”联合培养,扩大企业参与“订单班”规模,实行共同招生招工、共商培养方案、共建课程资源、共建师资队伍、共同实施教学、共同考核评价“产教融合共同体”培养模式,提升大学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质效,提高上岗就业率,针对新入职和新转岗1年内员工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提高职工稳岗率,发挥各级高技能人才基地、数字基地、竞赛基地、大师工作室等作用,举办第三届“舒心传技”沈阳都市圈职业技能大赛,备战辽宁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年度新培育高技能人才3万人。

第三,聚焦政策红利,多管齐下“留人才”。全方位对接人才住房、家属就业、就学、就医等需求,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才“急难愁盼”问题,当好服务人才和用人单位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推进人才政策“一网通办”,实现“即申即享”“免审即享”,做到“三直一快”落实落地。大力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全年计划开展各类创业活动280场,引导100家创业孵化载体提质建设,持续浓厚青年友好和人才成长的社会氛围。

第四,聚焦专业技能,不拘一格“用人才”。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互认,将人才自主评价权由“下放”向“平移”延展,联合各行各业、专业领域规范认定标准,“是不是人才,企业说了算,行业拿标准”。围绕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等10大重点产业集群,持续开展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才自主评价、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计划全年服务单位50家以上,为5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评定职称,为500名以上“新型职业农民”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评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000人以上。

第五,聚焦智力共享,促进人才顺畅流动。全面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国家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提升发展能级,增强产业集聚、拓展业态等服务功能。探索架构“人才支撑指数”“产业集聚指数”“人才紧缺指数”,用价值规律引导求职者和供职方双向奔赴。瞄准国家中心城市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建立人才畅通有序流动大格局,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人才交流与合作环境,推动形成更高质量的人才流动顺差,将沈阳建设成为东北地区高质量人力资源配置中心和高素质人才交流集散地。

市科协党组书记孙晓慧介绍情况

2024版“兴沈英才计划”中涉及科协工作的政策措施有三个方面:

一是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助推产才融合,对沈阳市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学会服务站和海智工作站“四站”建设给予资金支持。

二是服务科技人才成长。加强学术交流,对高水平人才学术交流活动和科技工作者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和国际科技组织活动给予补贴。

三是服务成果转化落地。促进海智双创,对海智创新创业大赛和沈阳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给予奖励。

具体举措为:

一、持续推进四类工作站建设。目前,全市共建立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学会服务站和海智工作站138家,为汇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发挥了积极作用。沈阳将持续支持“四站”建设,聚焦我市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企事业单位创新需求为导向,以项目合作为纽带,引导院士、海内外专家、国家(省)级学会和海内外创新资源向高校院所和企事业单位集聚,在科研立项、技术难题攻关、产品研发、成果转移转化方面持续发力,建立健全专家与企事业单位合作长效机制,为企事业单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提升核心竞争力提供支撑。对在沈建立的各类工作站,按引才用才成效,给予院士工作站最高连续5年总计300万元奖励,对国家级和省级科技服务团、学会来沈开展服务站建设的,给予连续5年每年最高30万元奖励。给予专家工作站和海智工作站最长3年每年最高10万元奖励。

二、重点支持学术交流活动。服务学术高端引领,促进科技人才成长,汇聚协同创新资源,助力沈阳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事业单位围绕学术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等重大问题,在沈举办高水平人才学术交流活动和全球性、国家级人才峰会等高端学术会议,持续扩大人才吸引力、行业影响力和产业带动力。对在沈举办国际或全国性高水平人才学术交流活动,规模较大、人数较多的;对永久在沈阳举办具有品牌效应的国际、全国性人才学术交流活动的;对活动围绕沈阳经济社会发展,完成高水平院士专家对策建议报告的;对将活动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沈工作和将活动与成果转化相结合,引进高质量项目落地的,最高按活动总支出金额的50%给予主办单位最高100万元补贴。对引进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专业论坛等永久落户沈阳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提升科技人才国际组织胜任力,支持各类人才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技术交流和研修深造,支持在国际科技组织任职专家参与国际科技组织行政事务,对所需交通住宿等费用,按实报实销方式给予最高3万元补贴。

三、精准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沈阳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等海外引才平台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和科技园区建立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立足企业需求、园区产业特色和功能定位,提供专业化服务,打造先进科技成果转化、高端人才柔性引进和跨境孵化创业、招商引资引智的重要平台。按引进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和项目成效,择优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进一步提升“中国沈阳海智创新创业大赛”影响力,对大赛中获金、银、铜奖的项目在沈注册成立企业,实现正常经营后,给予最高30万元落地孵化补贴。

“兴沈英才计划”为沈阳发展厚植了人才沃土。我们诚挚邀请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全市科技创新事业,推动沈阳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为沈阳在辽宁打造新时代“六地”中当好排头兵、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沈阳新篇章提供坚强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市科技局副局长杨洪颖介绍情况

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离不开科技人才的驱动引领,实现振兴发展的攻坚突破,也离不开科技人才的有力支撑。本次发布的2024版“兴沈英才计划”,涉及科技创新、科技人才的政策点18项,在注重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紧扣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新形势新任务,更加聚焦产业创新、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形成了含金量高、针对性强、受众面广的科技人才政策体系。为了让社会各界特别是创新主体、科技人才更好地了解政策内容,我将2024版“兴沈英才计划”中科技创新、科技人才政策制定特点,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强化科技人才对产业创新的支撑作用

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围绕我市10个重点产业集群培养集聚人才,为产业创新提供人才保障。本版政策进一步突出高层次科技人才对产业创新引领带动作用,让有创新意愿、有创新能力的人才最大限度享受政策红利。政策扎实推进“带土移植”工程,积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并对产业发展具有关键支撑作用的战略科学家领衔的“项目+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通过落实政策,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给予递进式支持,有效解决创业前期的资金不足和发展阶段的激励机制问题,今年,我们将聚焦重点领域引育“带土移植”项目30个以上。实施高端外国专家、团队项目20项左右;重点培育100名40周岁以下的青年拔尖人才,并积极鼓励支持其申报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通过以上措施,形成对科技创新人才、科技创业人才、高端外国专家、青年科技人才的全覆盖政策支撑体系。

二、强化平台载体对科技人才的引育作用

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是吸引、集聚、培育高水平科技人才的重要载体和阵地。去年,我们72个重点创新平台集聚研发人员8266人,其中,院士12人、国家级人才203人、博士1932人;5000多家高企汇聚研发人员8.5万余人。新版“兴沈英才计划”持续加大对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今年,我们将围绕重点产业集群继续争取、支持、布局一批国家、省市级创新平台,全市创新平台将达到1700家,力求以一流平台引聚优秀人才。同时,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的梯度成长培育体系建设,通过新的政策体系支撑,全市科技型企业突破2.5万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900家,以更多富有活力的科技企业吸引优秀产业创新人才。本次政策首次设置了对大学科技园、创业平台支持的政策点,我们将聚焦提高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水平,服务高校科技成果输出和科研人员创业,推动高校科教智力资源与市场优势创新资源紧密结合。

三、强化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全链条支持

促进科技人才产出高质量成果,并推动成果转化是科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沈阳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途径。本次政策继续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产业共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全过程、全链条的支持力度。比如,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竞争力强、产业化前景广的中试基地,将通过综合绩效评价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投资奖励。对转化落地项目,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引进技术企业、企业承接团队、促成交易的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纪人均可享受相应额度的补助奖励。通过以上政策措施,进一步形成成果供给、中介服务、成果承接的全链条支持,助推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50%以上、技术合同交易保持600亿元以上的高位增长。同时,通过推动孵化器、众创空间与大学科技园、新型研发机构、特色产业园区等合作对接,接力培育科研成果入孵和创业团队成长。

下一步,我们将抓紧制定出台政策的实施细则,加大宣传力度、优化办理流程,最大限度让科技人才知晓政策、用好用足政策。也衷心希望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科技创新、科技人才工作,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张蓬介绍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工信局积极引导企业将人才作为工业转型升级的首要资源,以各个渠道资金支持我市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工业稳增长,力争为我市以新型工业化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下面,结合本次“兴沈英才计划”涉及的产业人才政策点,作以下内容介绍:

一、突出产业技术创新人才培育

重点支持在我市促进工业稳增长企业中开展技术创新、关键技术攻关工作,并作出较大贡献的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特别是国家级、省(部)级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国家级、省(部)级科技重大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的负责人等一线技术创新人才。通过对人才的支持与奖励,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带动行业技术进步,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对已认定的人才,依托所在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二、壮大企业创新管理型人才队伍

重点依托创新型企业家项目,针对我市10个重点产业集群,市级及以上技术中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法人或技术副总职务的人才中,培养一批创新型企业家,向所在企业给予每年5万元奖励资金,三年共计15万元。通过对企业家队伍的奖励激励,激发优秀企业家人才带领团队增加企业研发投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提高我市工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新型工业化建设,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市工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各级人才工作文件精神,切实以“兴沈英才计划”为牵动,坚持创新生态、创新平台、创新人才“三位一体”推进,发挥人才引领发展的重要作用,为深入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发布会上还回答了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

请问这次修订后的“兴沈英才计划”主要有哪些特点?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闻然:修订后的“兴沈英才计划”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一是着力破除“四唯”问题。我们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评价人才,着力解决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问题。比如,新增了每年评选支持一批“无帽子”B类和C类人才(即没有入选过国家级人才支持计划的人才),奖励标准与国家人才计划相应层次人才保持一致,避免简单的以“帽子”“头衔”评价人才的倾向。

二是突出向用人主体授权。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使用上的主导作用,让“谁是人才、怎样用才”由用人主体说的算。比如,在下放人才自主认定权的基础上,新增了重点单位人才奖励免评直享政策,每年给予驻沈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重点企业一定名额,其认定的人才直接享受奖励,认定为B类的,可直接享受260万元科研经费、100万元奖励、15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C类可享受70万元科研经费、50万元奖励、10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再比如,在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上,给予产业链重点企业自主名额,企业确定的人选直接纳入急需紧缺人才奖励范围。

三是注重培养留住本地人才。落实中央文件关于留住人才的要求,新增了培养留住本地人才政策。比如,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来沈留沈,在给予博士、硕士、本科高校毕业生16万元、8万元、4万元的综合补贴(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基础上,明确“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老字号”和“原字号”产业领域生产一线或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上浮10%。对我市企业引进或出站留企工作的博士后,给予20万元生活补贴。

四是强化高技能人才培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快培育吸引产业紧缺技能人才。比如,给予企业全职引进的具有国家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最长3年每人每月最高1000元生活补贴。新增每年评选10名左右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兴沈大工匠”,给予10万元奖励。

五是突出即申即享。通过优化人才服务信息化平台等措施,保证政策红利直达人才本人。目前,沈阳市人才服务数字化平台已经上线运行,大家可以通过“盛事通”App的“省心办”“好人才”登录,也可以搜索“盛事通”微信公众号或扫描官方二维码,平台上可以办理人才认定、大学生补贴等40项业务,非常方便快捷,通过数字化平台每年有近10亿元的人才支持资金能够即申即享。

六是强化各类人才服务保障。根据我市各类人才实际需求,拓展服务事项、提高服务效能。比如,提供人才配偶安置服务,由原来的ABC类人才拓展到D类,人才配偶原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按身份对等、专业相似、岗位相近的原则予以安置。向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绿卡”,持卡可享受就医“绿色通道”、免费游览国有景区等服务。向在校大学生发放“新阳卡”,覆盖在沈吃住行等各个领域优惠。我们还组建服务专班,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站式”、“管家式”服务,让各类人才在沈安心创业、扎根沈阳、圆梦沈阳。

我们注意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吸引17万高校毕业生来沈留沈”,想请问市人社局领导,为此采取哪些举措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志刚:今年,市人社将按照2024版“兴沈英才计划”的要求,携手教育、财政、工信和科技等部门,凝聚全市的力量,坚持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开发适合大学生就业的岗位数量,在科技创新过程中提升适宜大学生就业岗位的质量,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的过程中,深耕“C”才理念,以人才为核心,让大学生等各类人才上C位、做主角、当主力。

具体来讲:

一是从毕业生青年群体的发展视角出发,按照在校期间、求职创业期间、扎根发展期间三个阶段,以大学生的获得感为中心,有针对性实施大学生求职辅导、创业培训、购房、生活、社保补贴等15项政策,构建全覆盖、全链条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

二是从城市发展与人才引进同频共进的思路出发,打造“博士沈阳行”“东北亚沈阳人才交流大会”等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系列人力资源品牌交流活动。3月份,市人社将向社会公布2024年大学生来沈留沈重点活动清单、政策扶持清单和城市推介清单,为全国大学生来沈发展提供高质量的人岗对接服务平台。

三是按照“靶向定制+创新趋动”的精准匹配工作方式,瞄准“高校人才资源”和“链上企业需求”这两个基本点,突出“学生点菜、企业下单、政府听劝、数字赋能”的模式,做到送服务、送信息、送岗位、送技能、送政策进校园,更加精准地为大学生提供“舒心就业”服务,让大学生等青年人才资源愿意来,留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