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网络上随意发我的照片并且辱骂我!”近日,巫溪县公安局网络安全大队,收到一群众报警称自己在网络上发现,有人发布侮辱自己的视频,给自己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根据报警人提供的某平台账号,发现与其相关的视频29条,其账号使用人刘某为泄私愤,将报警人的照片配上侮辱性文字,制作视频发布到网上进行恶意炒作,其视频发布后引发大量网友转发讨论。这种“网络暴力”,给当事人工作和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 巫溪公安结合“净网2024”和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立即找到刘某询问,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刘某因涉嫌侮辱他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巫溪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提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恶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终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望广大网友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文明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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