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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
安全风险提示
电动车安全风险提示函
(单位)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高发,特别是南京市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造成15人遇难、44人受伤,经初步分析,火灾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处起火引发。
为进一步管控电动车安全风险,现提示油田各单位深刻汲取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和油田《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安全管理的通知》规定,遵守“七个严禁”要求,不断提升电动车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事故。
一、严禁购买不合格电动车。各单位购置的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及蓄电池、电线、充电器等配件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二、严禁擅自改装。禁止拼装改装电动机、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加装座位、伞具、灯具、车篷、车厢等装置。
三、严禁不按规定停放。禁止在建筑物公共门厅、楼梯间、楼道、地下室、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
四、严禁在非规定区域充电。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临时插座为电动车充电。各基层单位要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电动车集中充电场所,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安全充电功能。
五、严禁在易燃品附近充电。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车停放场所,或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为电动车充电。
六、严禁长时间充电。禁止车辆充电时间过长,整夜充电且无人看管。应尽量在白天充电,充满后及时断电。
七、严禁电动车带病运行。各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和安全督查部门要对电动车使用及管理情况定期开展专业检查和现场督查。各基层单位要采取月检、周检等定期检查措施,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
公共事业管理部
安全环保质量管理部
宣传文化中心
电动车安全风险提示函
(个人)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高发,特别是南京市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造成15人遇难、44人受伤,经初步分析,火灾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处起火引发。
为进一步管控电动车安全风险,现提示油田全体员工深刻汲取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规定,自觉遵守“八个禁止”要求,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事故。
一、禁止购买不合格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电线、充电器等配件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二、禁止擅自改装。禁止拼装改装电动机、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加装座位、伞具、灯具、车篷、车厢等装置。
三、禁止不按规定停放。禁止在建筑物公共门厅、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
四、禁止在非规定区域充电。禁止违反用电、消防安全规定,在禁止停放公共区域和非集中充电室内区域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五、禁止“飞线充电”。禁止采用私拉电线、使用临时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方法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六、禁止在易燃品附近充电。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车停放场所,或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为电动车充电。
七、禁止长时间充电。禁止车辆充电时间过长,整夜充电且无人看管。应尽量在白天充电,充满后及时断电。充电设施应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安全充电功能。
八、禁止进水后使用。防止因电动车涉水、淋雨导致内部进水,产生电线短路、车辆自燃等安全隐患。
公共事业管理部
安全环保质量管理部
宣传文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