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身体健康,没有任何不适,没有任何症状,只是于2018年8月9日去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做体检,港大深圳医院以我母亲胆总管扩张为由将我母亲收入住院。胆总管正常值是6-8mm,我母亲的是8mm(在正常值范围内),可万万没有想到就因为这,从这刻开始,我母亲的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了。
港大深圳医院给我母亲做了各种各样的检查,均没有发现问题,最后行ERCP下管检查,在胰腺开口的地方切了一个8毫米的小口并做胰管刷检,结果刷检病理也没有发现问题,没有发现肿瘤细胞,至此体检应该结束,理应让我母亲出院。
但是,港大深圳医院却不让我母亲出院,而是安排我母亲就在这个有创检查的第二天,伤口还没有好的情况下,去做PET-CT检查,由于有伤口,PET-CT就在伤口的位置显示一小团高代谢灶(俗称伪影),这是因为PET-CT的追踪液会在有创检查的伤口炎性细胞处聚集形成伪影。港大深圳医院明知这个伪影是他们颠倒有创检查和无创检查的先后顺序形成,明知ERCP有创检查在此处刷检病理结果没有发现肿瘤细胞,明知PET-CT检查报告单上警告:仅供临床参考,港大深圳医院在此处病理结果没有发现肿瘤细胞的情况下,将他们制造的伪影故意说成“胰腺癌”,要求家属在“胰腺癌”手术知情书上签字,家属不是专业人士,完全被蒙在鼓里。
接下来史上最残忍的切割摘除开始了。因为是伪影,所以根本不可能有病灶。主刀人纪某在没有病灶的情况下,不做剖腹探查,不做术中快速病理确诊,不将术中没有病灶的情况告诉在外焦急等待的家属,因为如果他按规定,但凡做了其中一样,手术都做不了,我母亲也就生还下来了。但是,主刀人在没有病灶的情况下,一上来就直接将我母亲全部胰腺、胆囊、脾、十二指肠、部分胃5个健康的人体器官切割摘除,一件一件地将我母亲的健康器官摘下,总共5件,残忍的切割摘除一直持续了十个多小时,我可怜的母亲肚子都空了!术后病理证实:所有被摘除的器官均为人体正常组织,均无任何实质性肿物,均未见恶性证据!
手术后,港大深圳医院未按规定将我母亲被摘下来的健康器官向我们家属展示,我们受害者家属不知道这些健康器官的真正去向!
由于太多的消化器官缺失,我母亲无法正常代谢,还要应对手术带来的多个并发症,医院多次下病危通知书,最终于2018年12月2日含恨离世!
一次体检,一条人命!
后经司法鉴定结果: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责任参与度是61%-90%。
2023年11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要求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受害人家属赔偿627645.68元,该赔偿已执行。
但是,在手术中没有发现病灶的情况下,仍不停手,仍强摘我母亲5个健康的人体器官!做出这样肆意妄为的事情的主刀人纪某,至今没有受到任何惩处!是谁在庇护他?
如果这种制造伪影——切除伪影的套路不被制止、不受处罚的话,那么还会有更多的人因此受害!如果这种在没有病灶的情况下仍强摘人体健康器官的行为不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话,那么谁来保卫普通人的生命权!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但谁来为我们普通老百姓做主!

写信人: 郇杰

2024年2月26日

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
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
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
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

来源凤凰 深度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