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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9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金城带领立法调研组一行六人,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书记、副主任李俊峰的陪同下,莅临垦利区司法局开展《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草案)》立法调研。东营市领导王福军、赵东良、曹萍、薄涛、王蒙,垦利区领导解洪涛、周玉林等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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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垦利区社区矫正中心、新航基地、胜坨司法所等现场,详细了解了社区矫正工作方面的经验做法后,王金城主任对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扎实的基础、规范的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建议意见。他指出必须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增加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确保不出现脱管、漏管现象;二要把智慧矫正平台作为智慧司法建设的重要部分,整合利用资源,做到数据共享;三要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确保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