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奇幻文学的开山鼻祖托尔金
如果你喜欢阅读西方奇幻小说,那么一定对矮人、精灵、半兽人、巫师、食人巨妖、恶龙等很熟悉。他们生活在神秘的山间树林里,无论是陡峭的高山,还是布满荆棘的荒野,亦或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他们都可以自由地穿梭,并随时随地准备着开始一场充满挑战的热血征程。
而这一切,都是奇幻大师托尔金亲手缔造的魔幻世界。
约翰·罗纳德·鲁埃尔·托尔金是20世纪最受欢迎的作家之一。1997年,英国水石连锁书店举办了一次民意调查,评选“二十世纪最受欢迎的作品”,托尔金的《魔戒》摘得桂冠。2008年,《泰晤士报》发布了“1945年后50位最伟大的英国作家”榜单,托尔金位列第6,被媒体和读者们冠以“现代奇幻文学之父”的称号。
托尔金的灵感究竟来自哪里呢?这要从他小时候说起。
1892年1月3日,托尔金出生于南非布隆方丹。他父亲本是英国人,在一家银行任职,由于工作需要被派驻到英国殖民地布隆方丹。4岁那年,托尔金的父亲突发脑溢血去世了,年轻的母亲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回到老家英国伯明翰。
在别人看来,一个年轻独身女人拉扯着两个孩子,能吃饱饭就不错了,根本不会注重孩子的教育。但实际上,托尔金的母亲却尽可能地给孩子创造学习条件。她总是忙里偷闲,亲自教给托尔金拉丁语与德语,给他讲各种日耳曼神话故事。
也许是受到了启发,托尔金不仅对神话世界产生了向往,还试着自己创造语言。10岁那年,他发明了一种“安尼马尼克语”,这是一种用动物和数字组合起来表达意思的语言,比如“狗夜莺啄木鸟四十”,意思就是“你是一个笨蛋”。
然而好景不长,12岁那年,托尔金的母亲也因糖尿病去世了,他不得不被寄养在教会里。所幸的是,神父给了他受教育的机会,他不断地学习,后来考上了牛津大学。
学习是枯燥的,托尔金继续靠神话故事来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尤其是北欧的英雄史诗让他痴迷不已。
当时恰逢一战前夕,欧洲人非常推崇荷马史诗中的古希腊文化,认为那些神话里的英雄们在战场上奋勇杀敌是一种勇敢的体现;而托尔金却更崇拜古日耳曼的英雄们,认为他们是背负着时代的重责,为了民族大义而战斗,因而更加悲壮。
与主流意识格格不入的托尔金因此萌生了一个念头:我要自创一个完整的神话与历史谱系!
就这样,1937年,他用J.R.R.托尔金这个笔名创作出了《霍比特人》,这是他首部正式出版的作品。
据说,当时的出版商在拿到《霍比特人》书稿后,拿不准会不会有人喜欢,他就让自己十岁的小儿子来阅读。没想到,小家伙读了之后欲罢不能,沉浸其中无法自拔,出版商这才放心地出版,结果一举成名,大获成功,而托尔金也成了现代奇幻文学的开山鼻祖。
02.波澜壮阔的魔幻世界
其实,在创作《霍比特人》之前,托尔金就已经开始创作诗歌,1941年,他就创造了最早的作品《晚星伊伦迪尔的航行》。这是一首描写航海家伊伦迪尔的诗,在这首诗里,他第一次提到了“极西乐土”这个词,自此,北欧神话和他的幻想世界便开始有了联系。
后来,在他的作品中,一个虚构的世界背景逐渐构建了起来,托尔金将之称为“第二世界”,接着,他以这种背景设定为基础,创立了现代奇幻文学。
比如《霍比特人》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有个叫比尔博·巴金斯的霍比特人,他很有钱,每天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突然有一天,他遇到了巫师甘道夫,在甘道夫的引荐下,比尔博莫名其妙成为了收复孤山队伍的第十四名成员。原来,在很久以前,由于恶龙的入侵,使霍比特人失去了山下王国与宝藏。而比尔博的任务,就是为了自己的族类收复失去的一切。在冒险途中,比尔博发现了一枚魔戒,从而拥有了隐身的能力,最后经过一番周折,霍比特人终于击败了敌人,巴金斯也完成了他命中注定的历险。
在这部作品中,巫师、矮人、精灵;食人巨妖、半兽人、恶龙;月亮文、魔戒、宝藏;突破自我的冒险、与欲望的撕扯、善和恶的缠斗……这些元素组成了宏大磅礴的魔幻世界。
《霍比特人》出版后的轰动,令出版商看到了可遇而不可求的商机,他立马跟托尔金约稿,让他继续写续集。于是,1954年至1955年间,托尔金的代表作《魔戒》三部曲陆续出版了,市场反应一如既往地热烈。托尔金趁势又创作了《汤姆·邦巴迪尔历险记》《大伍顿的史密斯》《尼格尔的叶子》等作品。无论在哪部作品中,“霍比特人”都是那个特别的存在,他们身材矮小、机智勇敢、善良温和,为保护世界而踏上千难万险的冒险之旅。
03.刘勇军译本的特别之处
作为一部在西方持续畅销近百年的传世奇作,《霍比特人》不断地再版。在引进中国后,各大出版社也陆续出版了多个版本,中文译本主要有李尧、朱学恒、邓嘉宛、吴刚译本,而最新出版的刘勇军的译本,则更为令人瞩目。
刘勇军是青年翻译家,他翻译的《月亮与六便士》畅销近百万册。刘勇军翻译的《霍比特人》版本,文字简洁平实,通俗易懂,非常有可读性。
由于《霍比特人》是托尔金写给孩子们的睡前故事,所以在翻译过程中,既要体现奇幻小说的特点,又要使译文通俗易懂,引发读者的兴趣。在这一点上,刘勇军花了很多心思。比如原文中这样写道:This hobbit was a very well-to-do hobbit,and his name was Baggins.
而他的翻译是:“这个霍比特人非常富有,他姓巴金斯。”没有多余的赘述,也没有刻意的炫技,避免了字对字的直译,让读者更容易接受。
我们来看下面这一段译文:
很久以前的一个清晨,世界一派祥和宁静,那时还没有如今这么吵闹,到处都是绿色的树木,霍比特人依然数量众多,过着富足兴旺的生活。比尔博·巴金斯吃过早饭,正站在家门口,抽着一根又大又长的木制烟斗,那烟斗长得几乎要碰到他那毛茸茸的脚指头了(毛发梳理得整整齐齐),这时候,机缘巧合之下,甘道夫走了过来。
甘道夫!关于他的事,即便你听说的只有我听说的四分之一,而我听到的其实不过是一点皮毛,那往你耳朵里灌的,也一定是各种不可思议的奇闻异事。无论他走到哪里,传说故事啦,冒险经历啦,都会以最不寻常的方式涌现出来。事实上,自从他的朋友老图克去世后,他已经很久没来过小丘下的那条路,霍比特人也几乎忘记了他的样子。在他们还是小屁孩的时候,甘道夫就离开了小丘,涉过了小河,做自己的大事业去了。
在这段译文中,译者采用许多四字结构的词,比如祥和宁静、数量众多、富足兴旺、机缘巧合、不可思议、奇闻异事等等,简明流畅,具有汉语的典型特征,音韵非常优美。同时还采用了孩子们喜欢的语法,“传说故事啦,冒险经历啦,”“小屁孩”等等,让语句更具有可读性,体现了译者的语言功底。
《霍比特人》原文中有很多诗歌,英语原文都是押尾韵的,读起来朗朗上口,但是翻译成汉语可能就没那么有趣。比如这一段:
Grip,grab!Pinch,nab!
Hammer and tongs!Knocker and gongs!
直译过来就是:
抓住!夹紧!
锤子和钳子!敲门和锣!
而译者对译文进行这样的处理:
握紧,抓稳!掐啊,逮啊!
咔嚓,哐当!碾啊,砸啊!
锤子和钳子!榔头和铜锣!
可以看出,译者的翻译在更好地保留原文的基础上,进行了深度加工,加上了语气助词和拟声词,读起来更加生动活泼,文字也更加工整。
此外,新版的《霍比特人》装帧非常精美,赠品也丰富,符合托尔金笔下的奇幻世界,别具一格,具有收藏价值。
《圣经·创世纪》里记:“神说:‘要有光’,便有了光。”从某种角度上说,无论是原著作者还是译者,亦或是出版方,都是一部文学作品的创造者,出版一部优秀的作品,让读者愿意接受,也是一件充满成就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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