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网站2月29日显示,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山西省委原副书记商黎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通报显示,经查,商黎光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活动安排,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长期瞒报个人有关事项;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大搞权色、钱色交易;道德败坏;胆大妄为,贪婪无度,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商黎光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商黎光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3年9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山西省委副书记商黎光被查。
商黎光1963年11月出生,河北巨鹿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在纪检系统工作26年。
1981年从河北省邢台地区财贸学校毕业后,商黎光进入河北省平乡县统计局担任统计员,3年后任平乡县审计局副局长。又过了3年,商黎光开始进入纪检系统工作,自1987年起先后任邢台地区纪委副科级干部、副科级检查员、研究室副主任(正科级)。1990年,他进入省纪委工作,任办公室主任科员,1992年任省纪委办公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时年28岁。
此后商黎光历任省纪委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正处级纪检监察员、宣传教育室副主任(正处级)、宣传教育室主任(2001年8月明确为副厅级),河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2006年,商黎光任河北省纪委副书记,4年后任常务副书记。2013年,商黎光离开纪检系统,任秦皇岛市委副书记、市长,次年转任沧州市委书记,2016年跻身河北省委常委,任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
2017年,商黎光跨省任职,转任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21年10月,商黎光任山西省委副书记,直至任上落马。
商黎光是龙年被处分的第3个中管干部。2月26日,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捍东,最高法院审委会原委员、民一庭原庭长郑学林被开除党籍。
公开履历显示,去年4月16日落马的刘捍东,男,1959年8月出生,汉族,安徽舒城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10月参加工作。长期在江苏任职的刘捍东,曾任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浦口区委书记;南京市委常委、江宁区委书记;镇江市市长;江苏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等职。
通报显示,刘捍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职务晋升调整提供帮助;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政绩观扭曲,揽权妄为,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刘捍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捍东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履历显示,去年9月7日落马的郑学林,男,1962年8月生,河南沈丘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法学博士。长期在最高法院任职的郑学林,曾任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立案庭庭长,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等职。
通报显示,郑学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且亲属收受财物,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安排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私德不修;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代理、诉讼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郑学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郑学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作者|上官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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