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三少,90后普通工薪阶层财务自由践行者。掉进钱眼里各种薅羊毛,各种套利,投资股票债券,基金定投,港美股等等,有超10年投资理财实操经验。一个努力学习,成长,分享生活的小能手。2020年开始做财务自由计划,希望靠工作,副业,理财相结合,希望攒足够200万本金,实现心灵和财富FIRE 生活!
从3月1号凌晨0点开始,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就开启了。早早就有很多人摩拳擦掌,霍霍欲试,都守着时间过12点就开始,心里盘算能领来自国家的关爱红包。今天个税清缴直接冲上热搜,听到了有退几百几千,还有更让羡慕嫉妒恨的,退了个几万块。我想问问这都是哪些神仙公司呢?贵公司那边还在招人不!
我是预约了今天,之前估算了22年的收入跟23年的收入相差不大。原本以为会比去年多个几百块钱,结果却是远远超出我的想象。建议大家都去申报一下,大概率都会有红包得退的!赡养老人和子女教育这两项增加免税的额度,不用怎么 操作,只需跟以往一样,添加到专项附加扣除增加的额度,个人所得税APP会帮我们累加起来,按部就班,不难操作!
只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比较有疑问,是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税还是单独计税?这个要从21年说起,国家有了一些政策上的变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文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根据政策规定,2021年12月31日之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还可以选择按照单独计税或合并计税方法,但是实务中,大部分企业发放年终奖的时间是在元旦之后,即实际发放2021年的年终奖金时间一般会到2022年1月1日之后。由于个税的计算缴纳遵循收付实现制的原则,即个税的计算缴纳和薪金所属期无关,薪金实际发放日期为税款所属期。所以2021年的年终奖大部分情况下,税款所属期会在2022年,那么年终奖就不得享受单独计税方式,只能选择合并计入2022年的综合所得。
文件内容有些绕,不理解对我们退税也没什么影响,把两种计税方式都操作一遍,看看哪种方案对自己有利就提交,正常都是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退的比较多。大伙自己去实操一下就懂了,祝大家都能到国家的大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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