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林先生的谅解,也感谢在座的各位工作人员的努力,我们回去后一定会加强对两个小孩的教育,让他们不敢再做这种违法犯罪的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父母拉着检察官和调解员的手真诚地忏悔。

近日,我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时,考虑到两名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悔罪态度好,并且改正意愿强烈,为挽救帮助两名未成年人,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积极促成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属与被害人的赔偿谅解。最终,该案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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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4年1月15日凌晨,刘某、林某从江西抵达潮州,伙同他人在湘桥区内通过“拉车门”的方式将被害人林某某放在车内的现金11000元盗走。后刘某、林某被城西派出所民警及时抓获,赃款8000多元被及时追回。

01

释法说理有温度

承办检察官在受理本案后,积极做实双方赔偿谅解工作。依托城西街道“1+6+N”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室,承办检察官联合派出所民警、综治办工作人员对赔偿谅解事宜展开协商研讨。在释法说理的过程中,承办检察官结合茶文化六步调解法,向双方讲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赔偿谅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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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教育督促有亮度

在取得被害人谅解后,承办检察官以两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成长教育问题为出发点,对两名未成年人的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其今后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筑牢家庭保护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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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依法不捕有尺度

积极践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承办检察官在受理本案后仔细审阅卷宗,了解案情,同时落实法定代理人到场、帮扶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特殊制度。经审查,两名涉罪未成年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盗窃罪。鉴于两名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且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多次表达对被害人的歉意,因此对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接下来,我院将继续坚持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于办案始终,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更加关注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扶矫治。同时,依托“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联动相关部门凝聚合力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细做实,最大限度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