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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陆炎

资深实习律师张文鹏,系山东晓林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实习律师,于2023年1月取得实习证,至今已满一年。

张文鹏一度非常期待接下来的面试。按照规定,面试通过后,就可以领取律师证,正式执业。

但是,青岛市司法局工作人员放话称,相关部门不愿让张文鹏通过面试,不打算给他发律师执业证。

原因至今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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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的资料显示,张文鹏数年来一直在坚持维护实习律师权益、举报律师协会偷税偷税,举报多名律协会长行贿等。

原来,他是个一以贯之的“刺头”实习律师。

“刺头”并不可怕。他所做的这些事,恰恰体现了一名法律人的技术、勇气与担当,让中国法治向前推进了一厘米。

青岛市司法局放话“不让通过面试考核”,也难免给人一种打击报复、“恶意”限制执业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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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鹏没有选择沉默,他奋起反抗,在微博发表了一系列“抨击”律师管理制度的言论。例如:

“律协的年检和面试,没有一个不是屎上雕花”

“深圳律协会长林昌炽行贿几十万,司法局、律协连个毛的处罚也没有”

“正经律师正常工作维护法律,常常寸步难行;红顶律师男盗女娼,勾兑行贿,每每风生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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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反抗,给他惹来了更大的“麻烦”。

2024年2月7日,山东省青岛市律师协会对张文鹏作出《立案通知书》,称律协发现张文鹏涉嫌存在“违反实习管理规定”“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等违规行为,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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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鹏的上述言论,是否真的“违反实习管理规定”“损害律师职业形象”?

我认为没有。他只是敢于较真,说了些大实话,做了些挑战律师协会“权威”的事情,本质上是在维护法律的底线和广大法律人的脸面。

但青岛律师协会的脸面,就有些难看了。

在对张文鹏“立案调查”后,2月24日,青岛律协还向张文鹏所在的山东晓林律师事务所下发了《调阅案卷通知书》,要求调取张文鹏实习以来参与办理的全部案件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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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举,遭到了山东晓林律师事务所的公开反抗。该律所在网上公开了《对调阅案卷通知的回复》称:

如果实习律师涉嫌存在违反实习规定的情形,律师协会应首先向律所通报有关具体违规事由,不应“越过”律所而迳行调查;律所的知情权、解释与申辩等权利,应得到保障;

卷宗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及商业秘密,非依法定要求,不应随意向包括律师协会在内的第三方提供。

该律所还指出,《律师法》第46条规定,律师协会的职责包括“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等。

也就是说,张文鹏所在的律所认为,青岛律师协会并非依法履职,该律所对青岛律协违反法治、规则的“调查”,无法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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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3年2月7日“立案调查”开始,此事已将近一个月,目前尚无下文。

而针对张文鹏此前提交的实习考核申请,青岛律协答复称:

根据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实习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查处的,实习考核应当暂停,待查处结果作出后再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考核”,青岛律协决定对其暂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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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律师协会对张文鹏重拳出击,不免令人想到另外一件事。正是这件事,让这个小小的行业协会声闻全国。

那就是青岛律师协会原会长张金海行贿事件。

2019年12月,张金海当选青岛律师协会会长,不久被曝出向当地教育系统官员行贿5000欧元之丑闻。

随后,多名当地律师参与举报张金海,认为张金海涉嫌违纪违法犯罪,应受相应处分,同时不适宜担任青岛律协会长。

举报者称,青岛有7000名律师,却由一个有“行贿官员”污点的人来担任律协会长,是很丢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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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诡的是,张金海行贿之事板上钉钉,却始终稳坐青岛律协会长之位。

直到2022年10月,张金海终于“主动”辞去了青岛律师协会会长之职。

值得一提的是,在辞职时,张金海还发表了一通言论,历数自己为青岛律协所做的“贡献”,称自己“问心无愧,对得起青岛律师行业”。

会长被曝行贿后的这几年,青岛律师协会做了什么?什么也没做。

对行贿会长唯唯诺诺,对实习律师重拳出击。为什么青岛律师协会对“会长”视若无睹,却要将一个“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实习律师”摁在地上摩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