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一天,我把每一天都当作我人生中最幸福的一天!

大多数人体验到的幸福很有限且不持续,一个主要原因是大多数人都把“幸福”当成了“果”,给幸福设限了严苛的条件,认为成功了才幸福、顺利了才幸福、赚到钱了才幸福、另一半与自己关系好了才幸福、孩子发展顺利了才幸福……

而如果没有这些成功的作为“因”,就会认为自己体验不到幸福的“果”(小我的二元对立和对比思维制造的不幸福),也不允许自己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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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种以名利情权为中心的幸福观是有巨大的局限和害处的。

宇宙给了我们成百上千的礼物,阳光、水、种类繁多的水果、食物、隐藏力量的支持、贵人的相助、智者的书籍、我们可贵的身体、协助自己修炼自我的各种关系……有人会说,这些东西虽然很珍贵很重要,可是一般人也有呀,我为什么因为这些一般人都能拥有的东西而幸福?

看,重点在这里!因为“我有的一般人也有”才不幸福,我们的小我想拥有更多“一般人没有的”才允许自己幸福!

这就会导致我们用人生1%的缺失和痛苦挡住自己的眼睛,看不见另外99%的丰盛和幸福!

上面这个角度,相信不少人会意识到,最起码会偶尔意识到,所以人们也会用自己已经拥有的来开导自己,让自己心情好一些。

但是,除了看见和珍惜已拥有的而幸福,我们是否可以创造更多的幸福呢?

那就要进入更高的一个幸福层次,不要仅仅是把幸福当“果”,而是把幸福当作“因”来创造更多的幸福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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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幸福?幸福=幸+福。

“幸”是幸运的意思。

“福”是福气的意思,古人用气代表能量,“福气”就是“带来收获的能量”。

福=ネ+一+口+田,福字中有“ネ”代表祈天(向天祈福,向宇宙祈福),“一+口+田”,代表有饭吃有生存保障就是福,代表美好的收获。

幸福连起来就是“幸运和有福气”,加上认为自己幸福的信念会产生的能量属性,幸福作为“因”时就可以定义为“带来幸运和福气的能量”。

如果一个人坚定地相信“今天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一天”,那就是等于坚信“我今天是最有幸运能量和福气能量的一天”。

这个信念,除了让自己体验到幸福感之外,还等于向宇宙释放了一个积极的信号并会得到积极的反馈,这也是吸引力法则所提倡的“进入已经实现的能量状态”——必将吸引更多的幸福收获和幸福感体验的显化!

这就实现了“作为因的幸福”创造“作为果的幸福”!

所以,把今天当作生命中最幸福的一天,绝对不仅仅是为了让自己开心一点而已,而是真正的懂得了显化法则之规律和能量运作之规律,用幸福来创造幸福,结果就是越来越幸福,活在丰盛与喜悦中。

相反,那些找一堆理由来证明自己不幸福的人,也会亲眼见证“自我实现的预言”而让自己越来越不幸福,因为他们没有创造幸福的因——带来幸运和福气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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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只有体验者,没有失败者——如果有失败者,那就是小我在评判!

从今天开始,请每天都告诉自己“今天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一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