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这项规定施行已经4天了,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快递公司并没有按照规定执行,可以说,这项规定的执行还在“纸上谈兵”阶段。

网购顾客:投递方式中没有送货上门

市民崔女士购买的商品,显示要在3月3日送到,考虑到当天正好是周日,如果商品被放到驿站的话,按往常经验要排几十分钟才能取到,而当天正好休息在家,就想让快递员送货上门。在查看物流信息的时候,发现有可以选择投递方式的选项,但是点开选项后就发现了一个哭笑不得的结果,因为上面的送货方式只有代收点和快递柜两项,无法选择送货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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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当天,无奈之下的她只好跟客服联系,询问是否可以送货上门。客服并没有回答关于只有两个选项的问题,只表示确实按照规定要送货上门。进一步询问后得知,投递当天快递员联系后可以让用户选择。可是到了3月3日当天上午,不仅没有电话或者短信联系,崔女士还直接收到了快件被放到驿站的提醒,崔女士只能自己去驿站取回了货物。

快递驿站:送货上门只针对快递公司

在西青区科创大道附近的一家快递驿站,虽然不是休息日,仍然可见三三两两的取件人。驿站的工作人员表示,送货上门针对的是快递公司,执行送货上门的也是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如果要求送货上门,他们也会把快件退回给快递公司,再由公司安排送货上门。这名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个新小区,以年轻人为主,大部分都要上学或上班,工作日家里根本没人,目前各家公司还是会把件儿送到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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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上门的规定是针对快递公司的,我们驿站没法给您送。”河西区全运村一家快递驿站的老板正给客户进行解答。3月1日一早,快递公司的送货车就开始往驿站运送快件,包括中通、申通、圆通、极兔等在内,都还是把快递放到驿站。“一上午我就接到了20多个客户的电话,但我能做的只是告诉人家来驿站取,如果要送上门的话,只能让客户联系快递公司了。”老板解释说,大多数客户都表示理解。“客户要是实在有困难,没法来驿站取,我们一般会在晚上下班后,统一给送到小区大堂里。”

快递小哥:有人未雨绸缪提前辞职了

尽管新规已经施行了4天,可是快递小哥们仍旧往驿站送件。记者询问了一名申通快递的小哥得知,目前的送货价格根本就无法支持上门。他表示,一件快递的送货费只有0.15元,送到驿站的话,一天大约能送三家驿站,每家400多件,一个月下来能挣大约6000元。可是送货上门的话,一天最多能送200件,照目前的送货价格,连一天吃饭的钱都挣不上来。小哥表示,除非送货费涨价,每单的送货价格都在1元或者更高一些,这个行业才能留住人。“我认识的同行业有好几个人都已经提前辞职了,就是怕新规出来后投诉多,钱不好挣。”

市民观点:可根据需求给出不同选择

对于快递新规,记者也采访了多名市民,大多数人的观点基本可以总结为“放驿站”和“送上门”并不冲突,主要看消费者自己的需求。平时白天上班不方便拿快递的,可以选择下班后去驿站拿,但有些人时间比较自由或者不想走远路拿快递,要求送货上门也是可以理解的,这两种选择都没有错,大家相互体谅。最好是消费者在下单时可以选择,是“放驿站”还是“送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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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放驿站”,目前还有一种快递柜,可以存放快递。对于快递柜,市民程女士就是反对者。“驿站不收取超时费,我就算过四五天去取也不会收超时费,但快递柜就比较讨厌了,过了12小时再去取,就要收超时费,虽然钱不多,但我觉得硌硬。”

律师建议:用规定倒逼快递服务提升

根据此次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马晖律师表示,新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与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相适应,对快递市场运行中的新问题做出了规定,平衡了消费者与快递企业的关系,更加注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对快递企业而言,应严格按照新规来操作,投递之前增加征询消费者意见的程序,取得消费者同意后再投递至快递柜,避免产生纠纷遭到投诉。这也是立法引导、促进、倒逼快递服务提升,规范快递业务的有效举措。

(据3月5日每日新报 记者 徐燕 李文博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