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起事件,向人感慨律协对待律师的态度。一件是实习律师张文鹏被青岛律协立案的事件;另一件是宁夏女律师马云婵案在去年陷入刑事案件,作出无罪判决后又被投诉到吴忠律协的事件。

这些不禁让笔者想起曾经读过文在寅回忆录中关于卢武铉律师陷入刑事追责中,釜山律师协会维权的一件历史事件。

1987年1月发生了首尔大学学生朴钟哲被刑讯致死事件。最近有一部电影《1987》讲述了首尔大学学生朴钟哲被刑讯致死事件的过程,有兴趣的网友可以看一看。

1987年2月7日,朴钟哲国民追悼会准备委员会在全国多地同时举行了朴钟哲国民追悼会,卢武铉律师参与了,并当场朗诵了悼词。

但是韩国警方对集会的人进行了抓捕,被抓走的人进行了分类——律师、宗教人士、在野团体骨干、进步青年和学生,给不同领域的代表提出了逮捕令申请。卢武铉律师作为律师的代表,警察对其申请了逮捕令。

但是卢武铉律师第一次逮捕令申请被法官驳回,检方又再次申请了逮捕令。逮捕令既然已经被驳回就应该立刻放人,但是,他们既不放人,又隐瞒被驳回的事实,再次申请逮捕令,引发了各界人士的愤怒。

大韩律师协会人权委员长柳宅馨律师与人权委员河炅喆律师,为了调查事件真相,来到了法官办公室。他二人强调他们是大韩律师协会派来调查事件真相的,逮捕令既然已经被驳回,如果法官批准了检方的再次申请,协会不会坐视不管的。

经验丰富的柳宅馨律师还不失时机地吓唬那位法官,“现在大韩律协的会则修正案已经在理事会上决定,对于那些在时局案件处理中违背人权的法官、检察官,将来不予以进行律师登记”。其实就是告诫那名法官如果逮捕令批准不当,将来他不做法官的时候,很可能也当不了律师。

事实上,大韩律协人权委员会内部确实有这种讨论,但是会则修正案还没有到理事会商定的阶段。值班的部长法官思考了许久,干脆直接下班了!他说出去吃个饭,结果就一去不复返。

终于,卢武铉律师于次日清晨被释放了。各路媒体纷纷报道“一夜之间四次驳回逮捕令”,这个事件让卢武铉律师一下子名震全国,后来卢武铉律师于2003年成为韩国第16届总统。

我的朋友余安平律师说得好:律师协会有4个主要任务,即律师维权、专业培训、行业宣传、纪律监督。律师维权是保障合法执业,专业培训是提高律师业务水平,行业宣传则是改善律师行业现象,纪律监督是引导律师规范执业。这其中最重要的,恰恰是律师维权,或者说律师协会存在的第一价值就是维护律师执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