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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芳华 绽放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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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岳阳市庆“三八”暨“激扬巾帼力量,建功‘七个岳阳’”座谈会召开,表彰了2023年度岳阳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建功标兵(集体)、巾帼英才。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徐艳获评“岳阳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自选调至岳阳中院以来,徐艳一直奋战在民商事审判一线。她秉持信仰,保持共产党员本色,以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践行作为一名法院人的使命和职责,将法治信念融入司法审判工作中,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深耕厚植,谱写芳华。

臻于至善 以忠诚铸法魂

作为新一代法院人,徐艳以忠诚与信仰镌刻巾帼法魂,在自身格局中成就满满正能量。从基层法院到中级法院,从综合部门到审判部门,从传统型法官过渡到新型法官助理再到新时代员额法官,无论身处何种岗位角色,凡事求极致,止于至善。她凭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审判实务经验,一步一个脚印,从一名法律追寻者成长为民商事审判业务能手。

审判岗位虽然平凡,但也经常面对各种利益、关系和人情,能否严格依法办案,不仅关乎法院公正为民的司法形象,同样也体现了审判工作者的人格力量。如审理一起钢材买卖纠纷案时,依法冻结了被告某建筑公司的银行账户,不料带来一番风波。临近端午节,来自河南、四川的农民工们想领取工资后返乡过节,可是建设方在工程完工后将结算款汇入了某建筑公司账户,该公司账户被冻结却无法兑现。农民工代表与建筑公司负责人一同到法院请求解除冻结,徐艳责成建筑公司提供价值高于账户资金的不动产作担保,同时与原告沟通,准备解除该公司部分资金的冻结,岂料原告认为此举“荒唐”。面对委屈、误解,徐艳随即组织召开协调会,情法并重的释法析理得到了原告的理解,同意解冻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在笔录上写下了“感谢”二字。

司法为民 以柔肩担正义

视公正为办案灵魂,徐艳以全新的裁判理念和工匠精神为民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办案数量及审判质效常年居全庭之首、全院前列。面对争议较大的疑难复杂案件,更是精雕细琢,反复论证比较,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如她承办的湖北某汽车公司与岳阳某物流公司因阀门失灵导致重油泄漏而引发的产品质量纠纷案,某汽车公司对包括泄漏事故是否存在、失灵阀门是否为其生产、重油的数量和性质等基本事实提出全面质疑。为还原事实真相办铁案,徐艳顶着40多度高温,六次深入事发现场,在油库里、码头上、公路中勘测事发现场,走访目击证人,排查同类货车;为了解重油的性质和价格,她四处查找翻阅专业资料,请教行业专家;为查清故障阀门的细节,奔赴800余里到生产厂家的生产线和仓库里,对库存零件予以比对,并几次组织当事人进行实地实物举证质证,去伪存真,明辨虚实,最终判决让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

“司法工作中,不能简单止步于依法依规,还得有情怀与信念,站在法治的高度多想想能否再往前走一步、再做点什么。也许我们只是多走了一小步、多做了一点,但对当事人、对案件、对法治却是意义深远。”诚如此言,徐艳不囿于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而是注重能动司法、案结事了,以调解方法、嵌入思维、穿透理念等平衡各方利益,寻求个案处理的最佳方案,力求达到“三个效果”的统一。她多年所承办案件中,无一缠诉闹访。她以“如我在诉”“如我在访”的心态,并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啃骨头”式实质化解积案,获得当事人的信任与点赞。如在办理一起拆迁补偿纠纷涉诉积案中,她本着为民情怀,认真审查,深入研讨,肯于花时间、下功夫、想办法。在把准诉求访情“症结”的基础上,锲而不舍疏解当事人“心结”,并坚持以钉钉子精神跟进督访、多方联动,协调推进该案实质化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结束了长年缠诉闹访并回归正常的生产生活。

攻坚克难 以红心护大局

徐艳所处商事审判庭,案件类型复杂多样、所涉利益关系大,且新类型新情况案件层出不穷,尤其是涉企权益保护案件较多,处理难度大。对此,她以大局意识为初衷、以责任担当为己任,勇于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群体性纠纷案件、社会敏感性高的案件,妥善处理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大案要案。如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案、知名公司解散纠纷案、网络信息服务合同纠纷案、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案等,她勇于担当、应对挑战,为发展大局服务、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尽己之力。

如一起金融借贷纠纷系列案,涉及当地金融改制,矛盾尖锐,为使当事人胜败皆服,审理中徐艳严把证据关,仔细审查,甄别恶意逃债者和无辜受害者,最大限度还原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给处理类似案件起到了示范作用,也对当地金融秩序起到了一定的指引作用。在一起涉案标的5000余万元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中,因某公司上市失败,导致股权回购及大额赔偿,若径行下判,将使某公司雪上加霜,甚至事关公司的存亡。徐艳将调解作为破解此案的首选,从双方剑拔弩张到破冰谈判,历经不下十次的反复协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由此化解了困扰该公司近十年的股权纠纷。某公司因此赢得喘息发展与平稳过渡的机会,重入正常经营发展的轨道。

不负韶华 以初心谱华章

作为一名青年干警,徐艳懂得提高站位、适时沉淀,不断以新的高度和视角审视过去、调整当下,在从容笃定的步伐中行稳致远。

办案之余,她还从事繁杂的行政事务,两次获市优化营商环境“优秀个人”表彰。同时延伸司法服务,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她与市工商联对接,促使建立市工商联与法院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常态化协调机制,并就此协助申报获评全国典型案例。作为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校外辅导员、“百名法官联名企”联点法官,她多次为基层法律工作者、高校师生、民营企业进行专题授课。

徐艳注重研判结合、研学相长,常年笔耕不辍,在理论研究上也成果累累。执笔参与岳阳市关于优化岳阳民营经济司法环境保障、依法维护安全生产制度两项重点课题和湖南省优化湖南营商环境中企业破产法律问题实证研究重点课题,顺利结题,被评为“优秀”,后整理出的相关调研论文获评长江三峡论坛一等奖。多次在《法官论坛》《审判研究》《破产法论坛》《中国审判》等刊物上发表案例、调研文章。共在省级以上平台发表论文、案例30余篇,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十余项。在借调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工作期间,她摆脱束缚、卸下包袱,走出长期从事商事审判业务的“舒适圈”,在“不设限”的全方位学习锻炼中实现自我突破。期间草拟制定的《审判绩效量化办法及量化细则》、参与调研并执笔撰写的关于巡区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和针对“赴深访”开展访因溯源工作的报告,得到最高法院的肯定和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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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历经坎坷依然前行,历经沧桑初心不改。”正是怀揣这份信念,徐艳守望于法治星空下,凭着对法律精神的执着追求,对司法工作的满腔热忱,践行着国徽下不变的誓言,书写着法院人绚丽的华章!

编辑 | 伏宇恬

初审 | 李辉品

复审 | 李清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