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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我一直期待委员、代表们提出一个事关所有人的议案、提案,我期待这个问题能够得到进一步的讨论和推进。

这个问题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第三十四条。最近起诉莫言、围攻农夫山泉等事件已经说明,对三十四条的反思和厘清,已经刻不容缓。

但是,我没看到有委员、代表对此提出相关的议案提案,也没有看到他们有只言片语。

是他们觉得不重要吗?

PART/1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公布,可以说是2023年最重大的公共事件之一。其中第三十四条的两个条款,引起广泛的争议。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二)在公共场所或者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的;

(三)制作、传播、宣扬、散布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论的。

当时舆论汹涌,这里只引述三位法学教授劳东燕、赵宏和童之伟的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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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宏:一般而言,单纯的情感冒犯、道德悖反,甚至是违反禁忌和自我危害,并不在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之列。那是因为泛道德化的法律惩戒将处罚依据诉诸于公众情感、社会价值等抽象观念,结果不仅会纵容公权的滥用,也会使刑罚和行政处罚蜕变为推行某种特定道德观念的工具,进而伤害由法治国家所保障的权利和自由。

劳东燕的那条微博下有1.3万条留言,几乎都是支持她的。赵宏的文章和童之伟的微博,也得到大量转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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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胡锡进,也表示“担心会客观上造成一些人将一般性不合时宜或引起争论的言行朝着伤害中华民族精神和感情上纲上线,对执法的准确度形成压力。”

当时,我所在的很多微信群都在讨论这件事,绝大部分人支持三位法学教授的说法,很多人则身体力行,给该草案提出了意见。

该草案在去年9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查了一下,到目前为止共有99375人提了125962条意见。而2020年以来有120件次法律草案在全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收到10万+意见的有6部。

PART/2

劳东燕教授在当时提到:“这样的立法规定可能会刺激民粹主义或极端民族主义情绪的肆意蔓延,进一步恶化公共领域的舆论环境。”

很不幸,这样的担忧已经成为现实。

之前,“战马行动”对南京一商家进行举报,说一处红圆装饰是旭日旗图案,是日本军国主义的标志。

南宁地铁则被举报,地铁通道有“日本军旗”广告,上面还有樱花,至少是有“日系元素”。

这些举报引发央媒集体下场,定性为“恶意引起争端”,战马行动被全网封号。

但如果央媒能起到一锤定音的效果,那我们早就如央媒所说的那样幸福得不得了。

民粹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已经肆意蔓延开来,毛星火起诉莫言、围攻农夫山泉则把荒谬推向一个新高度。

农夫山泉的瓶盖、包装上的一个红点被演绎成旭日旗,茶π的π被说成与靖国神社的外形相似,农夫山泉上的那个山被说成是富士山,东方树叶的一些图案被说成是来自于日本元素……

PART/3

民粹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的出现有多种原因,相关法律条款的模糊是其中很大的一股力量。

假设,第三十四条最终成为法律,那么穿着有太阳图案、有菊花图案、有樱花图案的衣服,就可能会被某个民警认定为“伤害中国人民感情”,农夫山泉的那些包装,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制作、传播、宣扬、散布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

并且一定会有这样的民警。

如果法律对“精神”、“感情”这些非行为因素做出要求,那么对思想进行审查、权力无限扩及到私域也就不可避免。

很多有条件的人会选择跑——新加坡已经承接了这泼天的富贵。

最终将伤害到经济。

以及,所有人。

也许今年两会的委员代表们,会觉得他们是例外。

也许他们认为,“把逗号改为句号”、“全面禁止网游”、“家电强制报废”,对我们的国家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