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情海韵”崂山区第二届文创设计大赛自启动以来,受到各地企业、专业院校、工艺大师以及文创爱好者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在此向广大参赛者和传播者表示感谢!

为给予创作者更充分的创作时间,提交更完整、优质的参赛作品,经大赛组委会研究决定将本次征稿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3月31日。原投稿作品继续有效,欢迎大家踊跃参加!

崂山区为加快旅游品质提升,推动文旅融合创新发展,提升“魅力山海 文化崂山”的城市文化形象,特举办“山情海韵”崂山区第二届文创设计大赛,选出具有崂山文化底蕴、承载崂山故事、满足旅游市场、贴近游客需求的旅游文创精品。

  指导单位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主办单位

中共崂山区委宣传部

崂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组织架构

大赛组委会

由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中共崂山区委宣传部、崂山区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机构组成,负责大赛的组织与运行。

专家评审委员会

邀请文创行业专家学者、院校设计导师、文旅企业代表、文创园区运营管理机构代表相关人员,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大赛评审工作。

  大赛时间

2023年11月—2024年5月

  征集对象

1.社会群体:面向国内企事业单位、旅游景区、文化机构、广告公司、设计机构等。

2.个人:面向独立设计师、艺术家、非遗传承人、手工匠人,以及具有创新、创意的个人等。

3.定向邀请:面向具有设计专业的高等院校、博物馆及机构发出定向邀请函。

  作品征集内容

1.国潮非遗类

围绕崂山历史名人、文化故事、自然禀赋等内容,依托非遗或传统工艺,通过创新设计,创作体现崂山文化精神内涵、高超技艺、有市场推广潜力的工艺美术作品、国潮非遗文创产品。

征集方向:包括但不限于非遗手工艺品、国潮服饰、生活家居等各类创意产品。

2.旅游文创类

围绕崂山旅游资源、产业特色、红色文化、城市文化以及“崂山区建区30周年”等内容,创作具有崂山文化标识和文化内涵的,能用于市场孵化和批量生产的可视、可用、可感的崂山旅游文创产品。

征集方向:旅游纪念品、旅游商品、商务伴手礼等,可设计相关主题IP形象,推出系列作品,形式风格不限。

  赛程安排

1.作品征集

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2.大赛初评

2024年4月初,在投稿作品中,评选出入围作品进入决赛。

3.孵化指导

2024年4月中下旬,大赛组委会将邀请文创产品相关专家,通过指导培训、实地调研、沙龙讲座的方式对部分入围作品进行优化提升,并指导参赛者制作实物模型。

4.大赛终评

2024年4月下旬,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的实物模型进行终评,评选出“山情海韵”第二届崂山区文创设计大赛获奖作品。

5.颁奖展示

2024年5月初,举办“山情海韵”崂山区第二届文创设计大赛颁奖仪式暨崂山文旅创意产业项目推介活动。

  奖项设置

大赛国潮非遗类与旅游文创类,均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一、二、三等奖获得奖金和证书,为优秀奖颁发证书。

一等奖:共设置2名,每个奖金32000元

二等奖:共设置6名,每个奖金8000元

三等奖:共设置12名,每个奖金4000元

(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对本届大赛获奖作品,授予使用第二届崂山区文创设计大赛标识的权利。

  作品提交

1.报名要求:大赛统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填报参赛作品报名表,并签订版权声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请认真阅读报名声明,慎重填写参赛报名表。

2.提交方式:按照要求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大赛初评作品无需提交实物模型),参赛者可提交单一或系列作品,提交设计效果图或照片时,图片统一为JPG格式,色彩模式RGB,以多图排版或PPT的方式与参赛作品报名表打包一同发送至大赛官方邮箱laoshanwcds@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以下内容:类别+姓名+电话+作品名称,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逾期投稿视为无效作品)。

3.参赛者线上报名并上传作品,需在上传信息中明确个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团体名义参赛的组织机构,需留下相应组织机构名称、联系方式。

  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不可使用AICG一键生成作品;参赛作品既可以是单件,也可以是系列作品。参赛作品应紧扣赛事主题和方向,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作品须为原创或新创,不得抄袭、复制盗用他人作品或市场产品。要求结构严谨、制作精良、文化内涵深厚,具有一定的实用性与产业转化性。

2.参赛作品可以团队或个人名义进行申报,每件参赛作品署名作者最多不超过5人,开启评审流程后,不再接受作者信息修改。

3.作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凡参赛作品涉及版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4.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参赛人员姓名、单位相关的文字、图案、标记及其它与设计方案无关的符号,不符合规定者将被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5.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但大赛主办方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展示、结集出版及其他形式的非商业用途推广、宣传、展览、复制等权利。对获奖作品,主办方享有优先进行公益性收藏、组织成果转化和产品交易、优先获得知识产权受让的权利。

6.参赛者应全面了解本次大赛规则,凡提交参赛作品,视为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自愿受其约束。

7.在往届各类文创设计大赛获得奖项的作品,不得参赛。参赛作品的制作、邮寄等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因邮寄延误、错误、损坏、丢失、损坏和途中丢失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影响参赛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大赛无需缴纳参赛费用。

“山情海韵”崂山区第二届文创设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活动大赛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