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知识:美国是全球仅存的7个没有法定带薪产假的国家之一。除美国以外,剩下6个没有带薪产假的国家是:巴布亚新几内亚,马绍尔群岛,密克罗尼西亚,瑙鲁,帕劳和汤加。有些人可能跳出来洗地说:我在美国公司上班明明就有很好的产假,你造谣!
实际情况是这样的:截止2023年,全美只有不到1/4的私企员工(24%)享有带薪产假。3/4的私企员工没有任何带薪产假。那些有带薪产假而且还“很好”的公司,只不过是美国几百万私人雇主中,一小撮塔尖而已。
这就是没有联邦法律为产假兜底的结果!考虑到这个24%的数字,几乎完全来自加州纽约州两个大蓝州,在联邦法缺位的情况下,用州法来强制雇主提供了带薪产假;美大部分其他州的带薪产假覆盖率,其实接近零。而加州纽约州这样的所谓“福利州”,州法的带薪产假条款,其实是基于联邦的FMLA(停薪留职)法律。这就又有一个考点:
FMLA的出发点不是为了提供带薪产假(联邦层面的FMLA并没有薪水,加州属于是额外规定了产假期间的最低工资),而是为了保护雇员在无薪产假期间不被解雇。你没有看错,美国的劳资法律没有“不许开除孕产妇”一说。实际上,今年的IT界大裁员中,孕产妇恰恰是重灾区。
而为什么美国劳工法律需要FMLA这么一个在中国人看来类似“脱裤子放屁”的补丁,那又是另一个中国人很少知道的话题:美国绝大部分州都是所谓Employment at will,雇佣“双方”都可以随时无条件结束雇佣关系,不需要任何补偿。实际这样操作起来,谁强势,谁弱势,大家又不是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