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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寻身边的标杆榜样

推荐心中的“最美家庭”

以“小家庭”的幸福拥抱“大家庭”的和谐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生根开花,切实以良好家风促进文明丹东建设,市妇联开展寻找和推荐丹东市“最美家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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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即日起-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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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和推荐范围

凡户籍在本市或长期在本市居住的家庭,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表现突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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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和推荐对象

1.红色传承“最美家庭”。优秀的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或热心国防事业且在拥军优属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特别是参与抗美援朝战争的志愿军老兵家庭;公安干警家庭及公安英烈子女家庭,在打击犯罪、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中作出突出贡献;共产党员示范户,家庭成员自觉传承红色基因,持续发挥先锋示范作用等家庭。

2.绿色环保“最美家庭”。家庭成员有较强的绿色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掌握家庭绿色环保知识和方法,勤俭节约,倡导绿色消费,倡导文明消费、低碳消费,坚持绿色出行;积极参加绿色环保公益活动和志愿活动,为环境保护、创建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在“魅力巾帼 美丽农家”庭院整洁活动中作用突出。

3.孝老爱亲“最美家庭”。家庭成员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老人,夫妻和睦,团结友爱,温馨和谐,加强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在面对困难时,守望相助、患难与共。

4.科技创新“最美家庭”。家庭成员大胆创新、开拓进取,展示当代科技工作者攻坚克难、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聚焦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重要科技攻关项目,为推进丹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5.书香润德“最美家庭”。家庭阅读氛围浓郁,家庭成员爱书藏书,经常开展亲子阅读,交流读书心得,通过阅读培养孩子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温馨的亲子关系。

6.移风易俗“最美家庭”。家庭成员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自觉树立正确婚恋观,抵制天价彩礼,倡导婚嫁新风。摒弃陈规陋习,崇尚勤俭节约,拒绝大操大办,弘扬文明新风。

7.诚实守信“最美家庭”。家庭成员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8.爱岗敬业“最美家庭”。家庭成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岗位上取得显著业绩,为营商环境建设和丹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9.清正廉洁“最美家庭”。家庭成员廉洁奉公,洁身自好,公私分明,坚守底线,做到为民务实,对党忠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以身作则,传承清正家风,为子女树立榜样。

10.热心公益“最美家庭”。家庭成员充满爱心、乐善好施,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社区服务、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

11.平安和谐“最美家庭”。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平安家庭建设,在调解邻里矛盾和纠纷,促进邻里和谐中发挥突出作用。

12.勤劳致富“最美家庭”。家庭成员有创业创新意识,积极进取,与时俱进,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家庭力量,在家庭经济条件改善的同时,带动身边人共同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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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和推荐程序

1.推荐申报。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互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自荐和互荐的家庭就近向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申报。组织推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各县(市)区妇联和有关单位进行推荐。

2.资格审核。各县(市)区妇联及有关单位报送前须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把关,出具家庭主要成员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征求候选家庭所在社区(村)或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主要成员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候选家庭主要成员为公司企业的,应征求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意见,并出具征信报告。以上情况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社会公示。各县(市)区妇联及有关单位需对候选家庭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市妇联对各县(市)区、各单位推荐的候选家庭事迹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最美家庭”名单,最终向社会公示后确定。

4.揭晓发布。拟揭晓“最美家庭”100户,市妇联向社会公开发布“最美家庭”名单,并宣传展示家庭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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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推荐家庭需如实填报《丹东市“最美家庭”推荐表》、800字家庭事迹材料和3张家庭照片(jpg格式、规格不小于2M、无水印,含全家福1张)。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4月12日前将送电子版报送至所在村(社区)妇联,其中推荐表需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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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区妇联 郭丽娜

联系电话:0415-2817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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