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阜新县人民法院围绕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法院队伍,全面推行不定期晨会制度,积极落实“三举措”,督促推进、提升效率,进一步提高法院队伍素质和办事办案履职能力。

措施一:积极动员、全面部署

将“晨会”学习理念,第一时间传达至全院各庭室,督促庭室负责人有效组织庭室全员集中学习“晨会”内容要旨;指导、督促各庭室善于借鉴其他庭室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充实、完善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工作理念,压紧压实各庭室主体责任。

措施二:强化调度、推动落实

注重强化对各庭室立案收案、调解和解、审判焦点、执行难点等重点领域的法院相关工作,以法院工作群为平台,派专人收集定期召开的“晨会”讨论资料,凡在筛查中发现庭室未落实“晨会”制度的,及时督促整改。

措施三:形式多样、制度成效

鼓励各庭室不拘泥于形式,“晨会”可在会议室、办公室召开,也可在能够保障人民法院正常工作开展的情况下线上召开,更应在院党组领导下组织进行,以便后期核查考评,有效提升法院整体工作效能和全员凝聚力。

阜新县法院晨会制度实施以来,累计召开晨会30余次,研究议题50余个,全院干警的工作效率和结案率得到有效提升,法院整体审判执行质效得到了显著提高。

下一步,阜新县法院将不断推进“晨会”制度形式多样化、内容多元化,努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形成“以晨会促学习,以学习推动司法服务”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