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谷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搭建引才聚才平台,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事业单位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的意见》《青岛市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协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和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申报认定及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认定工作

(一)申报设立条件

在我市进行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乡村基层组织等,有急需专家协助解决的技术难题、攻关课题,申报认定青岛市专家工作站,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3.拥有基本的科研开发条件,重视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和专家的交流、合作;

4.单位运行状况良好,经费投入稳定,能够提供专家所需的科研、生活等条件,保证入站专家顺利开展工作。

(二)认定程序

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的申请认定工作,按照单位申请、区(市)初审、专家评审、发文公布的程序进行。

1.单位申请。申请设站单位认真填写《专家工作站报批表》(附件1)、《拟申报设立专家工作站汇总表》(附件2)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报青岛蓝谷管理局党群工作部。申请设站单位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区(市)初审。蓝谷管理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单位推荐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评审考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拟入选单位名单。蓝谷管理局对拟入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与申报材料提交不符的单位取消其入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4.对专家评审通过的单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并统一授牌。

二 考核评估工作

(一)考核评估范围和评估内容

1.考核评估范围。运行满一年的青岛市专家工作站及其科研成果。

2.考核评优条件。青岛市优秀专家工作站评选根据专家工作站基础建设、团队建设、工作实绩等情况,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青岛市专家工作站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根据设站单位与进站专家共同合作的项目、对解决单位科研难题和促进单位发展起到关键作用情况以及带动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情况,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

(二)考核评估程序

青岛市专家工作站考核评估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报送,按照单位报送、区(市)初审、评审考察、发文公布的方式进行。

1.单位报送。青岛市专家工作站设站单位填写《青岛市优秀专家工作站申报表》(附件3)、《青岛市专家工作站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附件4),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报青岛蓝谷管理局党群工作部。申请单位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区(市)初审。青岛蓝谷管理局党群工作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根据各自考核评估情况,分别推荐2家青岛市优秀专家工作站候选单位和1个优秀科研成果候选项目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并对推荐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核实有关资料。省级专家服务基地在2023年度省、市级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级的,可直接作为候选单位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专家评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拟入选单位名单,对拟入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与申报材料提交不符的单位,取消其入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对省级专家服务基地在2023年度省、市级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级的单位单独进行评审,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确定入选单位。

4.发文公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和实地考察情况,最终确定青岛市优秀专家工作站10个、青岛市专家工作站优秀科研成果5个,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统一授牌,并发放奖补。

三 有关要求

1.各申请单位要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质量,严禁出现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实等情况。

2.各申请单位请在3月22日(周五)之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langudangqun@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党群工作部联系电话:67720031

人才服务窗口联系电话:67723866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青岛市即墨区齐云山二路2号蓝谷创业中心4号楼蓝谷人才之家二楼人才服务窗口。

附件(扫码阅读原文获取):

1.专家工作站报批表

2.拟申报设立专家工作站汇总表

3.青岛市优秀专家工作站申报表

4.青岛市专家工作站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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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蓝谷管理局党群工作部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