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树立和宣传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典型,集中展示当代平昌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广大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中共平昌县委、平昌县人民政府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平昌县第一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青年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切实提升青年人才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激励广大青年人才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扬开拓创新、艰苦创业、奋发进取的实干精神,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平昌新篇章贡献更大青春力量。

二、参选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35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24年3月31日;

3.全县教育、卫生、公安、农业、交通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优秀人才;

4.全县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新兴领域的优秀人才;

5.全县范围内其他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表现优秀,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

6.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7.勇于创新创造,积极追赶超越,在深入实施“两个加快”发展战略中取得突出成就;

8.矢志艰苦奋斗,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或在助力高质量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等我县重点工作方面做出重大贡献;

9.以上评选基本条件中第3、4、5条满足其中一条即可报名参评。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评选。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6.不得参选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参选方式

(一)组织推荐。主要由经开区、各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市驻平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向组委会推荐候选人,每个单位推荐1名候选对象(候选对象须经同级党组织同意)经公安、纪检部门审核后,将候选对象评选推荐表、事迹材料、有关成果复印件一并上报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二)个人自荐。各行业系统、单位及优秀社会人士将评选推荐表、事迹材料、有关成果复印件经经常居住地(经开区、镇、街道、管委会)党委,公安、纪检部门审核后,上报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四、评选步骤及办法

(一)初评阶段

组委会将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党代表和部分人民群众组成评审委员会,结合地区、界别、行业分布等因素对评选推荐对象进行初步评审,选出20名建议候选人。

(二)终评阶段

1.公众投票: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共青团平昌县委员会”微信公众号线上网络投票方式对20名建议候选人进行投票,投票结果占评定总分的50%,具体投票方法届时将通过相关媒体发出通告。

2.评委投票:活动组委会确定终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20名建议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投票结果占评定总分的50%。

总分排名前10的正式候选人,确定授予“平昌县十大杰出青年”称号对象,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待审定后适时进行表扬。

五、所需材料

1.平昌县第一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推荐表(附件1)。

2.1000字优秀事迹材料(附件2)。

3.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及其它佐证资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A4纸统一打印,事迹材料正文严格按照公文排版要求撰写。评选推荐表及事迹材料需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经常居住地)党委审查盖章,以供评委评审时参阅。

报送时间:2024年3月25日下午5:00前,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平昌县新北巷57号(财政局2楼团县委办公室。)

报送邮箱:2686725472@qq.com

联系人:沈婷婷

联系电话:19198945929,0827-6226730

注:1.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需按要求同时报送;

2.本次评选活动网络评选环节不与任何网络投票公司合作,禁止任何网络投票公司联系骚扰候选人;

3.本次评选活动网络评选环节禁止任何候选人以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网络刷票,一经发现,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在组委会、县人民政府、县委备案。

4.本次评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平昌县第一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所有。

附件:1.平昌县第一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推荐表

2.平昌县第一届“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事迹材料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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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李 帜 编审:王 浩

责编:戴珊梓 编辑:李 爽

选题提供或爆料电话:13183525252(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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