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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低龄化、未成年化,是一个越来越明显的趋势。

现在少年儿童长得人高马大,成熟早,特别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规定,知道犯罪的门槛和成本,所以仗着所谓未成年人,霸凌、偷盗、甚至杀人,而且手段极其残忍,他们没把这些犯罪行为当回事。

毕竟,我年纪小,大不了关几年,我出来照样能成为“社会祸害”。

有人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效果越来越像《青少年犯罪保护促进法》了。

近日,河北邯郸一初中生长期被三个同学霸凌孩子,三人把孩子手机关机抢走,把孩子骗进大棚,三个人分工明确,有人回家拿铁锹,有人在里面控制孩子,有人在大棚门口望风,有预谋,分工明确,用铁锹把其活活打死,最后掩埋尸体,后警察多次上门询问孩子情况犯罪嫌疑人拒不交代,心理素质极佳。

第二天周一三人正常上学,依然拒不承认其下落,就说昨天分开后被一个不认识的小矮个带走了,分散警察注意力,导致家属和警察一直在找小矮个子男孩,直到调监控,铁证摆在面前主犯一个初一孩子依然嘴巴很紧不承认,最后被其他两个嫌疑人指正,找到尸体,掩埋尸体的蔬菜大棚就在主犯家门口几百米处,看到孩子的头部脸部被铁锹铲的面部全非,全是致命伤。

看完细思极恐,这TM那是初一学生,这不是恶魔在人间,坏到骨子里的罪犯吗?

现在未成年犯罪手段越来越残忍,根本就没有什么道德和法治可言,完全是随心所欲。

杀人都是小事,毕竟他们知道自己属于“未成年人”。

按这恶劣程度,这三个犯罪分子可以直接毙了,因为留着就是社会祸害,这些人关几年出来,还不报复社会,还不重新犯罪,毕竟,杀人只能关几年。

未成年犯罪的犯罪成本太低了。

年龄不应该成为减轻犯罪的借口。

强烈建议大幅度降低以年龄作为门槛的刑事犯罪门槛。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应从青少年犯罪抓起。

在一个孩子心中,最怕已经形成了我杀人你又能把我怎么样的思维惯式。毕竟他们因为是未成年人没有得到与其犯罪行为相当的惩戒,这才是大家细思极恐的事情。

一个人犯事,一定要受到与所犯的事情相适应的法律惩处。

事实上,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要求,公安机关应当由专门机构或者专职人员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但公安机关处理这类案件,基本是推给家庭再教育。

少管所负责对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进行教育改造,低于14周岁的低龄少年犯明显不包括在内。由于工读制度的改革,不良行为少年送到工读学校需要监护人同意。

现在社会未成年犯罪成上升趋势,如果不在法律层面对负刑事案件最低年龄修改,类似孩子霸凌、弑母、杀人案件,肯定会不断出现。

经常见诸于报端,网络上的校园霸凌案件还少吗?一直都没有有效的遏制手段。我从来不认为,这些实施霸凌的未成年人是什么“法盲”,不懂法,而是他们知道法律底线,而是知道自己就算霸凌、伤人,甚至杀人,自己会毫发无损的。

我们都说,“无知者无畏”,我更相信,知道者更无畏。

现在的孩子大多在家是独子,大多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和父母溺爱着,这些孩子从出生到成长,基本都不知道什么是对错。

我们不是常见一下踹电梯门,把更小的孩子扔出电梯门,任意打骂别人的“熊孩子”吗?而熊孩子的每一个损害,甚至伤害别人的事件上,都会有自己的父母不分对错的维护着。

每一个熊孩子背后都有一个失败的父母。

这些“熊孩子”长大了,会不会又成为社会、学校和家庭的祸害呢?调皮是可爱,而很多所谓熊孩子所做的就是暴力。

在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人民幸福感的基础上,在对待未成年犯罪问题上,可以适时修改相关法律,降低未成年人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应该是可行的。

法律是不是死的,修改不适应现在形势的法律法规,与时俱进是必须的。

现在由于各方面条件都不错了,营养也跟上了,现在的孩子大多是营养过剩,长得牛高马大。

面对低龄未成年人的恶性犯罪严峻形势,社会上很多人认为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理由包括:

(1)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短时间内遏制青少年犯罪势头的现实需要。

(2)低龄未成年人具备了实施犯罪的行为能力和心智水平。

(3)刑事责任年龄古今中外都不是一个确定不变的数字。

(4)不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无助于法律的公平正义并容易导致被害人的“恶逆变”。

(5)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也是保护未成年人的需要。

其实,未成年杀人放火和成年人杀人放火,其危害性是一样的,没有本质的区别。

当然有人认为,从文明发展的角度看,不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对犯罪问题理性认识的结果。当然,这不意味着对低龄儿童违法犯罪坐视不管,应尽量采取教育预防的办法,对低龄儿童的不良、违法行为及时依法进行教育管束,对犯罪行为依法处理。

关键的问题是,直到现在我们找到“教育预防的办法”和“对低龄儿童的不良、违法行为及时依法进行教育管束”的办法了吗?

现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层出不穷,显然是没有找到有效的管理惩处办法。

既然从世界范围来看,低龄儿童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有所增加,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难道就只能被动地接受这个结果吗?

从校园霸凌,到欺负别人,一直到开始杀亲人,这是一个恶性循环啊。

如果处置不当,后果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