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3名初中生霸凌同学并将其杀害埋在蔬菜大棚中”的消息引发全网关注。网传信息显示,邯郸市肥乡区一名学生小光(化名)长期遭受3名同班同学的霸凌,并于3月10日被这3名同学杀害。3月13日,当地村委证实,网传信息属实,公安部门已将3名嫌疑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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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家属看到孩子的遗体时,孩子的脸上已经被重物打的面目全非......小光的父亲表示:其实儿子早就告诉过他曾经遭受过校园霸凌,就是被几个孩子连续殴打。但当时的他以为只是孩子之间的小打小闹,并没有过多重视!谁知,最终竟然出现了如此恶劣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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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长期霸凌的阴影蔓延至骇人听闻的杀人埋尸事件,学校这片本应充满欢声笑语的学习与成长之地,却不幸沦为某些恶行的温床。这不禁使我们深思:学校究竟在何处缺失了应有的监管与预防?老师们是否足够警觉,关注到了学生的异常情绪和行为?而家长们,是否给予了孩子足够的关心与陪伴,在日常中为他们提供了坚实的监护与正确的引导?

以上问题,如同沉重的问号,悬在我们心头。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

01法治教育的落实

当前,校园欺凌现象已逐渐呈现出向低龄群体蔓延的趋势,令人担忧的是,这些欺凌事件的性质却越来越恶劣。学校应该严格落实学生法治教育,让学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知道哪些行为会触犯法律,需要承担怎样的后果,让学生敬畏法律、尊重生命

相关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02防控机制的健全

学校当建立健全欺凌预防、排查、治理的全方位防控机制,在发现学生欺凌行为时,应当立即制止,并依法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让欺凌者得到有效惩戒,受欺凌者避免二次伤害,保证欺凌防控机制有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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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思想认知的转变

强化家长(监护人)、教职工和学校的道德底线和法律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成年人需要对校园欺凌有清醒的思想认知。同时,家长(监护人)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动态,及时发现孩子是否受到了欺凌或者进行了欺凌,对孩子进行有效的引导教育;老师要善于发现学生的学业、心理变化,学会发现、识别学生之间欺凌事件并及时解决;学校对欺凌事件要进行长期监管、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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