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小区业主发现交停车费的时候,物业公司要求一并缴纳物业费,停车费与物业费能捆绑收取吗?无论物业的金额多少,它们是不能够捆绑收取的。
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正大广场御景台,物业经理,私自规定,要求业主、租户在缴纳停车月租费的同时,必须同时缴纳物业费,物业费与停车费必须绑定缴纳,否则停在地库的车辆,不给开票缴纳,车辆不得通行。这些规定都是正大广场物业,私定不合理的霸王条款。
根据规定:停车费、物业费,两种钱款属于不同的性质,二者不能捆绑收取。根据《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小区内规划的车位应当先满足业主需要,物业公司不应当将“缴纳物业费”与“租赁车位”两者捆绑,以限制车主使用小区内的规划车位。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小区可能会遇到这种情况,小区物业会在收取物业费同时捆绑上小区停车费,那么停车费与物业费捆绑收取是否合理?小区停车管理是物业负责吗?停车费与物业费捆绑收取是否合理?
不合理。
停车费和物业费是两种不同的收费项目,应当分开收取。停车费是为了补偿停车场的经营成本,而物业费是为了支付物业公司的维护服务费用。将这两项收费绑定在一起,容易导致收费不公平,物业服务质量受到影响,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另外,小区物业费和车位费强行捆绑也是不合法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根据法律分析,停车费与物业费属于不同的性质,因此不能捆绑收取。物业公司不应当将“缴纳物业费”与“租赁车位”捆绑,以限制车主使用小区内的规划车位。此外,将停车费与物业费捆绑收取是不合理的,因为这两项收费项目应当分开收取。停车费用于补偿停车场的经营成本,而物业费用于支付物业公司的维护服务费用。
福州鼓楼区正大广场御景台物业,私自规定绑定条款,也直接反应出物业管理人员,工作效率不足的问题,工作态度有待提高。近年来物业公司服务态度的问题,也是层出不穷。大多物业公司光顾眼前的利益,而忽视了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只有负责任有担待的物业才是受业主点赞的好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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