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区教育体育局关于校外培训“平安消费”的温馨提示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营造良好校外培训消费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运河区教育体育局向广大学生家长发出温馨提醒。

一、理性消费、谨慎选择校外培训

学校是教育的主阵地,学生主要通过学校学习各种文化知识,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校外培训是学校教育的补充,不可以也不能代替学校教育。家长应当理性选择校外培训,不可盲目跟风,确有需要参加校外培训的,请选择有合法办学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合规校外培训机构一般有“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

二、选择监管平台、正确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

为实现校外培训全流程监管,教育部推出了“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可在手机应用商城下载),实现了“掌上”完成选课、购课、签约、消课、退费等操作,是广大家长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在“App”上发布的校外培训机构均具备办学资质,请广大学生和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和购买课程时使用“App”,不要与机构私下交易。

三、预付式消费勿冲动、切忌缴纳大额费用

按照政策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且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敬请广大学生家长仔细辨认各类优惠活动,理性支付培训费用,警惕充值陷阱,切勿一次性缴纳大额培训费用。

四、签订规范服务合同、规避风险保障权益

请广大学生家长报名参加培训时,主动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且在合同中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退费办法、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途径等。同时,请学生家长主动索取正式票据(票据中注明收费金额、课时、科目等内容),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可轻信口头承诺,谨防价格欺诈、虚假宣传。

五、保持警惕、自觉抵制违法违规培训

凡是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包括3-6岁学龄前儿童)在寒暑假、节假日、周末等开展学科培训的机构,无论有证还是无证,均为违规培训;凡是没有在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办学许可证的机构,无论学科还是非学科培训,均为违规培训。校外违规培训存在安全隐患、教师资质不健全、教学质量差、收费虚高、易“关门跑路”等诸多问题,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敬请广大学生家长保持警惕,不组织、不参与各类违规培训。良好的校外教育培训秩序,需要广大家长共同维护,请家长们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提高消费权利意识,增强培训资金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违规机构。

广大学生家长如果发现违规培训机构或者违规培训行为,可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运河区教体局成教科:0317—5293252;

运河区教体局监察室:0317—5293251

运河区政府办:0317—3024821

消费投诉热线:12315

运河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