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曹兴权:营商环境法治的布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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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年来,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曹兴权一直致力于商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尤其是在营商法治理论研究方面 贡献突出,被称为营商环境法治的布道者。

潜心于教学,服务营商环境法治人才培养大计。他为本科和研究生讲授商法学、公司法、金融法、破产法、合同法等营商环境法治核心课程。是国家精品课程《商法学》及国家资源共享课程《商法学》的主讲教师。力求法商融合、循商道达法意。极力推崇法律实践教育,努力践行“法律学习生活化、基本理论通俗化”的理念,引MBA案例进入法学课堂,推行以“学生参与的全面性、教学开展的组织性、教学内容的系统性”为基本要素的实践教学模式。与教育服务商合作推出的《商法的思维》系国内最早聚焦营商环境法治理念的视频课程。

静心于科研,参与营商环境法治理论积淀。曹兴权聚焦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营造有关市场主体制度与要素交易市场制度,在商法基本理念、公司法与破产法、金融法与保险法等领域开展持续研究。以法意入商道,呼吁构建商事习惯的培育与实施机制以助力新时代优良商业文化的养成与传播,倡导引入商事主体法律制度与商事交易法律制度的多元效率观,主张将企业社会责任理念融入公司管理者注意义务以及公司投资者特别义务以提升市场主体信用,建议充分利用商业保险社会管理功能以降低市场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主持和主研《董事注意义务履行行为的要素解剖》《民法典习惯法源规范的实施》等与营商环境法治有关的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近20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60余篇,出版《公司法的现代化:方法与制度》《保险法学》等相关学术著作4部。

衷心于社会服务,献智推动营商环境法治实践。他曾参与《民法典》《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破产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科技进步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乡村振兴金融促进条例》以及《重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评估、立法咨询、条文起草或论证。利用所兼任的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会常务理事、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委员会委员、重庆市第一及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业务专家咨询委员以及在重庆、遵义等地多个仲裁机构仲裁员等身份,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宣讲、社会调查、法律咨询、纠纷裁决。

曾以金融服务、市场主体登记等指标负责人的身份参与重庆等地营商环境评估,并提出依托先进电子技术改善金融市场公共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完善电子支付法律责任机制的建议。

热心于法治宣传,助力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社会氛围。曹兴权以优化营商环境、弘扬企业家精神、商事理念、企业合规、企业资本运作等专题长期为国家机关、企业、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专题讲座,推动凝聚优化营商环境的社会共识。与网络平台合作在国内率先推出公司法系列专题课程视频,拓展营商环境制度与政策的宣讲实效。

记者 唐孝忠

曹兴权,男,1971年生,四川省蓬安县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2000年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院,获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民商法学专业(商法方向)博士学位;2004年9月-2006年8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公司法制博士后课题研究。

据爱课程文章介绍,曹兴权兼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出版《保险缔约信息义务制度研究》(独著,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公司法现代化:方法与制度》(独著,法律出版社2007)、《商道法意》(独著,法律出版社2009)等学术著作;参编教材5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

主持研究《商事法制实践对商事习惯的回应机制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涉农保险优化发展法律问题研究》(中国法学会一般项目)、《公司制度变革的政治约束》(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城乡统筹战略下的重庆市农民发展权保障法律机制研究》(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科目)、《中介服务合同管制法律制度》(司法部项目)等多项课题,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研究《改革成果公平分享法律机制研究》(李昌麒教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农民权益保护与农村产业发展法律问题研究》(赵万一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重大项目)等多项课题。

2006年,霍英东教学基金第十届青年教师三等奖;2005年,西南政法大学优秀教师;2006年,西南政法大学师德先进个人;2010年,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中青年优秀论文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