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在社交网公开前妻大S(徐熙媛)的台湾银行账户及住址等私人信息,因违反当地“个资法”遭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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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法院传唤汪小菲出庭,他不认罪,声称自己曝光前妻隐私,是为了澄清大S对他的不实指控。

“当时只想证明自己清白,没注意还有大S的个人信息,等到心情平复才觉得不妥,于是删文处理,我是不小心揭露,也没利用这些数据谋取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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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汪小菲特别提到,大S在正式离婚前4个月(2021年8月),“她通过我的员工,使用我的信用卡,购买礼物送到韩国去,总值1200万台币(约合270万元人民币),可能包括了她结婚的物品,韩国,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到现在我只能猜。”

汪小菲这一番话,令人联想到大S与具俊晔闪婚,此前,二人宣称是女方离婚后通过电话联系上,很快就爱火重燃,在面都没有见到的情况下,决定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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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汪小菲爆料,大S在正式离婚前送巨额奢侈品到韩国,疑似婚内就跟具俊晔有交流。

不过,大S单方面公开婚变,其实是在2021年6月,当时汪小菲表示“不知情”,努力挽回婚姻,可惜最终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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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的律师主张是大S先公审汪小菲,汪只是被动澄清不实指控,另外,汪公布的所谓隐私都是被大S公开过的资料,不算损害女方利益。

对于汪小菲在法庭上的供词,暗示前妻婚内出轨,大S经纪人廖玮琪回应得较慢,她直到3月19日晚才接受采访,直言“汪小菲这个人就爱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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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玮琪没有直接否认汪小菲的说法,她的反击略显无力,“汪小菲这个人就爱作秀,都会把黑的讲成白的,没必要随他起舞。”

同时,廖玮琪接受另一家媒体采访,说得更简单,“汪小菲法庭上供词,符合一贯浮夸风格,大S不会随之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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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而言之,大S这次保持沉默,不会公开回应了。

大S罕见低调,令网友浮想联翩,她不直接否认前夫的指控,更是令人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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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原因,只有大S本人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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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爆料,汪小菲十分重视此次官司,他在三名王牌大律师的陪同下出庭,分别是曾任法官的黄国益、陈信莹,以及曾任检察官的张聪耀。

在大律师的指导下,汪小菲于法庭详细交代和大S离婚前后的财务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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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说,2022年12月3日,大S在社交媒体先公布他的个人信息,“她捏造我没有尽到抚养家庭之责,以及我选的房子是她付款的信息,严重损害我的尊严……我自从结婚以来,为了提供家人更好的生活,在房产方面至少花费3.2亿台币……”

汪小菲一边看资料一边细数花费,向法官表示,离婚一年多以后,他仍旧支付全部家用,大到生活费、学费,小至铅笔、电影票,他都有付钱,至少花了4993万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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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总结,“结婚10年来,我大概付出了3.6亿台币(约合8200万元人民币)之多,却被前妻诬告、暴露财务状况,我真的非常愤怒,心情很激动,没注意到她的个人信息问题。”

汪小菲的委任律师陈信莹说,《个资法》41条的修法增加主观要件,除侵害“个资”的隐私权和自主权外,还要损害他人利益,汪小菲从来不是主动公开大S隐私,而是被动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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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先将银行资料公开,还发布了汪小菲的私人借据,双方都是公众人物,汪小菲为了还原真相才晒出证据,没有侵害大S利益的意图。

不过,大S的委任律师林玥彣则反驳说,和解笔录是双方约定不得公开,应该保密的事项,汪小菲却擅自揭露,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大S丧失“个资”决定权。此外,汪小菲提的理由都无法改变侵害信息隐私权的事实,不能容忍他以“爱家”为名进行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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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各执一词,案件将会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