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申报对象
企业
申请条件
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关于贯彻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建许〔2015〕275号)、《关于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净资产指标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77号)、《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建办市〔2018〕53号)、《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规〔2020〕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文件要求的。
办理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3、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4、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职称证(学历证明)
5、技术工人的职业培训合格证或职业技能证书
办理流程
1、申请与受理
步骤:受理
办理时限:1工作日
审查标准:材料是否齐全
办理结果:受理通知书
2、审查
步骤:审查
办理时限:4工作日
审查标准: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办理结果: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
步骤:决定
办理时限:1工作日
审查标准:作出是否予以许可决定
办理结果:予以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B厅非建设项目审批综合受理窗口
常见问题
资质标准中的 “以上”、“以下”、“不少于”、“超过”、“不超过”如何理解?
“以上”、“不少于”、 “超过”是下限, “以下”、 “不超过”是上限。“以上”、“以下”、“不少于”、“超过”、“不超过”均包含本数。比如:标准中的“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是指净资产最少为1000万元(含);标准中的“开挖深度不超过12米的基坑围护工程。”是指可承接开挖深度最大为12米(含)的基坑围护工程。
业绩材料需要施工许可吗?
根据《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请提交符合基建程序的合法合规的工程项目作为申报业绩。
公司部分技术人员社保还没到位,可以提交资质申请吗?
根据《劳动法》等相关规定,请确保公司既有员工的合法权益,请及时缴纳人员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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