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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燕郊。河北邯郸。

刚刚经历了一场天然气爆炸案,一个比这更加令人惊悚的青少年谋杀案在燕郊接踵而来。

人们咒骂这三个小子该死,作案手段残酷,受害小孩身上留有7-8厘米长的刀伤,被杀害后浅埋于屋前的蔬菜大棚。

当公安调查时,三个小孩开始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只是后来找到相关监控,三个小孩方承认与自己有关。

人们在咒骂的同时,也不禁有更多的思考,今天的小孩咋这么残酷呢?咋这么少年老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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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果人们不是健忘的话,应该还记得今年刚刚审判结束的北大毕业生吴谢宇案。这个案子是吴谢宇在自己北大即将毕业之时将自己母亲用钝器杀害于家中,然后进行包裹处理,防止腐烂后气味散出,自己逃出后接着以出国为名问自己舅舅诈骗借钱。

于今,吴谢宇已被执行死刑。

吴谢宇与今天的廊坊案有相同之处,即作案人都比较冷酷,近乎无情。

也就是:在作案过程中,剥夺其他人生命,没有对他们的心灵造成冲击。作案手段凶残,受害者的挣扎也对他们没有触动——他们似乎失去了“感知他人痛苦的能力”。

有人说,杀人犯都是无情的,但是这还要看具体的情境,在某些情境下犯罪行为极其无情。

吴谢宇杀害的是自己的母亲,二人之间并无血海深仇。

邯郸案是初中生之间的霸凌,你说这些孩子之间有多少仇恨?

恐怕有的是“看不惯”,“瞧不起”或者是“逞强”。

同样是学生,同样缺乏同情能力,同样不能走出自我中心,同样表现出“不成熟的成熟”,是这些孩子人生发展失败的突出标志。

对于吴谢宇案,自我的紊乱表现为不能对母亲宽容,把杀害母亲理解为“拯救”母亲;——这是典型的变态。

对于邯郸案,案发年龄小,杀害更多有的是逞强,地道的周处(或土匪)作风,自我更是没有成熟。

3

吴谢宇案是成年人犯案,审判起来没有什么顾虑;但是邯郸案由于嫌疑人肇事年龄才12-13岁的样子,属于初一的年龄,即使考虑现在孩子身体和心智都发育早,审判起来依然面临悖论:

一方面,他们可能犯了重罪,可能需要得到应有的惩罚;

另一方面,他们又是青少年中的最小的,还是需要教育的孩子。他们错了,但是又非完全他们的错。他们还只是不懂事的孩子。

有的讨论从留守儿童的角度讨论这个问题,固然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要突出一点,要麻烦一点,他们的成长是从趔趔趄趄中走来,但是我们认为相关学校在治理校园霸凌方面发挥作用不力也是重要原因:

如若学校及时发现学生中霸凌苗头,及时运用各种措施进行惩戒,或许这场谋杀可以避免。

记住,学生中霸凌就是成人社会中的“黑社会”的迷你版,教育部门不能不重视,不能不摸排,不能不及时掐断。

即使不是被杀害,有过被欺凌或霸凌经历的儿童或青少年,都会有种心理阴影。

对于教育部门其他启示还有:

——加强生命教育和死亡教育,让青少年了解到生命的重要意义和死亡的意义。

——培养孩子顺利走出自我中心,形成共情、同情、宽容、尊重的道德能力。

等等,这里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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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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