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已于3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市物业管理工作进入了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近日,市住建局举办新修订《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会议,激发我市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干事热情和工作激情,推动全市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向高质量、专业化方向发展。

据了解,原《条例》自2012年12月实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对物业服务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由物业引发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一些新问题和新情况亟待解决。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适应新形势下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物业服务的需求,《条例》的修订显得十分迫切且必要。

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康深军介绍,我市坚持“小快灵”、避免重复立法的原则,对《条例》的体例结构进行较大调整。此次《条例》的修订,具有坚持党建引领、细化部门职责等多个亮点,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人的有关行为,明晰各方主体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禁止行为,做到有法可依。尤其是明确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规范业主委员会履职行为;明确电动车充电装置的设置以及物业交接禁止行为,促进基层社会治理。

“下来,我们将持续做好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康深军表示,市住建部门将根据条例的修订内容尽快完善、更新相关的配套制度,依法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加强行业引导和监督,让广大市民更全面、深入了解物业条例,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全力推动我市物业管理行业高质量发展。

联泰物业总经理包帅表示,接下来,将对小区服务管理人员开展条例集中培训学习,强化员工责任意识,规范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