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网传湖南洞口县政协主席尹某龙疑因涉刑案被控制,引发关注。对此,当地多部门回应称,相关案件已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尹某龙已多日未到单位上班。
网传消息称,尹某龙系上周在湖南长沙被有关部门控制,涉嫌罪名疑似为“嫖宿幼女”,但该消息尚未得到官方确认。
值得注意的是,《刑法修正案(九)》废止嫖宿幼女罪后,行为人嫖宿幼女时与幼女发生性交的,属于奸淫幼女的行为,应当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按照强奸罪从重处罚;嫖宿幼女时与幼女发生性交以外的其他奸淫行为的应当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按照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
对于网传消息,笔者致电当地有关部门核实此事。当地纪检部门回应称,尹某龙的案件已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若经调查指控属实,会报送纪检部门进行处理;洞口县政协亦表示,公安在处理该案,其需等公安和纪委部门的处理结果,且当事人尹某龙已多日未来单位。
20日上午,当地纪检部门一位工作人员透露,尹某龙涉及的案件由上级公安机关负责,“在长沙那边在办。”
纪检部门另一位工作人员则表示,“到目前为止,有没有被抓,有关部门在处理,我们也不去打听案情。”
对于网传案由是否属实,该工作人员回复称,“涉嫌强奸幼女的这个涉法的事,有关部门在调查处理。如果发现有问题,他会移送到纪检部门来的。”
“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的。”其最后说。
尹某龙所属单位洞口县政协一工作人员亦向笔者确认了部分网传消息,“这个案子应该是公安在处理,我们要等待纪委和公安的处理结果。”
该工作人员称,尹某龙从上周起便未到单位上班。
公开信息显示,当事人尹某龙为湖南洞口县人,1972年生人。其长期在当地任职,曾任洞口县副县长,2021年10月当选县政协主席。值得一提的是,在当地政府官网上已无法检索到尹某龙的简历。
据当地政协官微消息,2024年3月2日,尹某龙到山门镇参与调研。“尹某龙还调研了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未成年人保护、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他强调,要担起预防性侵未成年人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多措并举堵住管理漏洞,从严从细落实各项措施。”相关推文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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