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城市文明
交通先行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从自身做起
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
以下曝光的违法行为人均被依法处以相应处罚
驾驶人:龙某平
车辆类型: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3月13日
违法地点:赤环线石宝镇高家村(小地名:土包田)路段
处罚结果: 罚款2900元,驾驶证记6分,行政拘留7天
违法行为:饮酒驾驶
驾驶人:牟某勇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违法时间:3月10日
违法地点: 312省道1km茅溪镇
处罚结果:罚款13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记12分
违法行为:摩托车超载
驾驶人:陈某良
车辆类型: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3月13日
违法地点: 观文镇场镇道路
处罚结果:罚款50元,警告
违法行为:饮酒驾驶
驾驶人:缪某才
车辆类型: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3月15日
违法地点: 龙观路18公里
处罚结果:罚款19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记12分
违法行为:饮酒驾驶
驾驶人:周某银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违法时间:3月17日
违法地点: 城区环城路
处罚结果:罚款13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记12分
违法行为:饮酒驾驶
驾驶人:肖某梅
车辆类型: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3月17日
违法地点: 城区环城路
处罚结果:罚款13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记12分
违法行为:饮酒驾驶
驾驶人:郑某详
车辆类型: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3月17日
违法地点: 城区环城路
处罚结果:罚款13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记12分
来源丨交管大队
编辑丨平安古蔺新媒体工作室
校对丨徐佳
审核丨易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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