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韩国多数医学院教授抗议医学院扩招,同时反对政府对住院医师进行纪律处分,并且25日韩国多家医学院教授决定提交辞呈,但韩国政府不能对辞职或拒绝就医的教授进行纪律处分。因此,医学院教授的辞职预计将引发历史上最严重的医疗危机,住院医生的辞职很难与此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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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韩国医学界20日消息,全国19所医学院的教授决定辞职。参加“国立医科大学教授紧急应对委员会”的首尔大学等16所医学院的教授,在15日举行的第二次紧急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决定集体辞职。随后,延世大学和釜山大学医学院的教授也宣布提交辞呈。在没有参加紧急委员会的医学院中,天主教大学医学院的教授也决定自行辞职。此外,济州大学和建国大学医学院的教授也在讨论集体提交辞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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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卫生福利部计划在医学院教授集体辞职时发布命令,以维持教授继续诊疗,并暂停已经离开医学院教授的执照。卫生福利部副部长朴珉洙在1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由于医学院的教授基本上都是医疗专业人员,因此根据医疗服务法,因此可以根据医疗法下达各种命令。”

与每年与实习医院签订四年期合同的住院医师不同,大多数医学院教授都是全职大学教员,他们都为终身聘用,直到 65 岁退休。根据韩国民法第660条规定,未签订雇佣期限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自行解除合同,并自通知辞职后1个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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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法律界的普遍共识是,政府不能在雇佣合同终止后发布维持医疗救助的行政命令。医学院教授所说的“我们将继续进行诊疗直至接受辞职”意味着,在提交辞职后一个月(30天)雇佣合同结束后,他们就可以停止诊疗。如果如期在25日提出辞职,然后维持正常诊疗直到下个月24日,一个月之后再退休,那么韩国政府就再也无法下达维持诊疗的行政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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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国立大学(包括首尔大学)是医疗法人,其大学医院与学校是分开的。医学院的教授是大学的教职人员,大学医院的医疗是由校长指定的“兼(派)外医疗机构”进行的。因此,国立大学医学院的教授可以向所属大学提出辞职信,完全辞去教授职务,也可以保留大学教授的身份,不再兼任大学医院的职务。教授向所在学校或医院提出申请,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取消兼任,且不构成医疗法规定的拒绝就医的情况。然而,由于实际上不存在只从事学生教育而不进行医院诊疗的临床诊疗学科教授,因此迄今为止几乎没有兼任解除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