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记者从郑州市人民政府获悉,郑州市印发了《郑州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和《郑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截至2022年年底,郑州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25.6万辆。按照计划, 2025年年末,郑州市充电设施规模力争达到21.4万个,车桩比接近3:1,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有效支撑67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其中,郑州市将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在私人消费、企业用车等非公共领域开展换电汽车商业化运营。 到2025年,全市建成各类换电站46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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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底

郑州电动汽车车桩比接近3:1

汽车产业是郑州市战略支撑产业之一,在新能源汽车赛道上,郑州跑出了“加速度”。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年底,郑州市汽车保有量为533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25.6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4.8%。对比2015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0.6万辆,年均增长率达到70%。

为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郑州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前,郑州市在商业服务、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物流工业园区、居住小区、景区、高速服务区等领域,已建成公专用充电设施约2.5万个。中心城区公用充电设施建设密度为25个/平方公里,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按照规划,2025年年末,郑州市充电设施规模力争达到21.4万个,车桩比接近3:1,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有效支撑67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其中,公用充电设施2.7万个,专用充电设施1.3万个,居住小区充电设施17.4万个;换电站规模达到46座。服务半径方面,全市城市核心区充电服务半径应小于1公里。

在重点领域推广方面,推进超级充电站和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建设,到2025年,全市建成超级充电站300座、充电设施3600个,乡镇地区建成充电站458座、充电设施4580个,各县(市)至少建成1座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

2035年,郑州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到270万辆,郑州市充电设施规模预计达到110万个。其中,个人充电桩90万个,公专用充电设施20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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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新建小区停车位

须100%建设或预留充电设施

按照规划,2023—2025年,郑州市需要新建充电设施17.0万个,其中,公用充电设施1万个,专用充电设施0.5万个,居住小区个人自用充电设施和统建统营充电设施15.5万个;新建换电站20座。

围绕主城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布局,《规划》提出,郑州市主城区已基本完成公共充电站和专用充电站布局,下一步应重点推进居住小区充电设施建设,优化公共充电站布局,加快公路干线充电设施建设,因需补充公交、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

居住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方面,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居住小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保障居民个人充电桩的安装权益,做到能装尽装。鼓励社区物业企业积极参与“统建统营、社区自治”管理。

重点区域包括金水区大石桥街道、丰产路街道;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龙湖街道南部地区;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街道、商都路街道;经开区京航街道;中原区西流湖街道;高新区沟赵街道、石佛镇;二七区长江路街道;惠济区古荥镇、花园口镇、新城街道等。

当下,具体应该如何做?郑州市新出台的《郑州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给出了答案。

按照该行动方案,针对新建小区,郑州市要求,在核发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设计方案审查时,明确新建居住小区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充电基础设施预留容量应纳入居民变压器管理。各级城建、资源规划部门及电力企业在规划报批和竣工验收环节依法监督,将充电设施配建情况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

对于现有居住小区,要因地制宜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在具备建设条件前提下有需要的固定车位应装尽装;支持居住小区多车一桩、临近车位共享等合作模式发展。

郑州高速服务区

充电停车位不低于40%

除了居民小区,单位内部的停车位充电设施,未来两年也会进一步完善。《规划》提出,郑州市要加快市区内企事业单位内部及周边停车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优化公共充电站布局,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

重点区域包括河南大学附近、河南工业大学附近、郑州骨科医院附近、郑州经开区南部企业、建设东路与金水路交口附近、郑州会展中心地上停车场。

具体该如何执行?《行动方案》要求,郑州市具备条件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要利用单位内部停车场资源,合理规划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市直机关及市属国有企业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其他市级公共机构和县级公共机构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公路干线、景区充电设施建设方面,《规划》提出,要推进公路沿线、景区等重点区域快速充电设施建设,在靠近产业园区、城区的大型停车场,可以配建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

重点干线包括连霍高速出口与城区交接地带、京港澳高速出口与城区交接地带、绕城高速沿线、机场高速沿线、西三环沿线等。

重点景区包括郑州植物园、凤凰岛景区、黄河风景名胜区、郑州树木园、樱桃沟景区、郑州方特欢乐世界等。

具体该如何执行?《行动方案》明确,新建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要按照停车位不低于40%的比例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同时,在实现2023年年底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向所有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延伸,到2025年基本全部具备充电条件,实现有效覆盖。其中,国道沿线服务区新建充电基础设施应满足8台以上电动汽车同时充电需要,必要时增加移动充电基础设施。

到2025年,郑州市A级以上旅游景区要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4A级以上旅游景区要设立电动汽车公用充电区域,既有停车位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5%,预留充电基础设施接口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

新建大于2万㎡的商场、医院,

配建充电车位不低于15%

针对城市公共充电网络,《规划》要求,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其中,新建大于2万㎡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

对于公交、出租、环卫、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电动汽车,《行动方案》提出,可在自有停车场建设充电站或其运营线路沿途规划建设专用快充站,并鼓励对外提供公共充电服务。到2025年,公共服务领域停车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30%。

针对商场、超市、宾馆、商务楼宇、公共文体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所,符合建设公用充电基础设施条件的,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5%,新建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并将其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

在县乡地区,郑州市也将引导在乡镇政府、村委会、农村公路交通枢纽及公共停车场等便利群众充电的场所,合理配置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构建“县域示范站+公路沿线充电站+村居充电桩”县乡村充电网络,到2025年实现充电基础设施乡镇全覆盖。

郑州电动汽车进入“换电”时代

明年将建成46座换电站

同时,郑州市将加快建设一批具备大功率、充电快、噪音低、安全性高等优势的超充站,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架构的全新升级,积极推动充电行业产品升级,提供高效充电服务,提升电动汽车用户充电体验。 到2025年,全市建成超充站300座

《行动方案》还提出,郑州市将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该方案要求,在公交、巡游出租、网约、租赁、驾考驾培、城市物流配送、公路及旅游客运、环卫、建筑垃圾和混凝土运输、执法执勤及公务等公共领域,将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在私人消费、企业用车等非公共领域开展换电汽车商业化运营。加快车电分离模式推广应用,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优化提升共享换电服务,形成覆盖多领域、多场景的换电运营体系。支持电动汽车生产、大型运输等企业在高速服务区(站)建设布局换电站,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体系。 到2025年,全市建成各类换电站46座

此外,郑州市将加快构建全市统一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管理平台,全市充电基础设施接入市级平台统一监管,探索发布全市站桩投资热点、建设热点、充电热点等信息,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费用结算等服务。

来 源:大河报·豫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