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把商家的收款二维码,偷偷换成自己的二维码,收取顾客支付给商家的钱财,行为人构成什么罪?

王五将事先准备好的自己的微信二维码,偷偷贴在多个商家的收款码上,多次获取顾客通过微信扫码支付给商家的钱款,共计9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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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五构成什么罪?

一种观点认为,王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偷换二维码的方式,虚构事实,使顾客陷入错误认识,误以为该二维码就是商家的收款二维码,从而将钱款打入王五的微信账号,王五构成诈骗罪。

另一种观点认为,王五偷换商家收款二维码,商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遭受财产损失。王五是通过秘密窃取手段非法占有商家财物,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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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五构成诈骗罪,还是盗窃罪

王五偷换二维码的行为,既有欺骗手段,也有秘密窃取手段,属于盗骗交织型犯罪。王五构成诈骗罪,还是盗窃罪,关键在于王五获取财物时,起决定作用的,是欺骗手段,还是窃取手段。

商家对王五偷换二维码的行为不知情,不存在商家基于错误认识交付财物的行为,王五通过秘密窃取的手段,窃取了商家对顾客的债权,然后通过顾客扫码付款的行为,获取财物。王五不是通过欺骗手段,而是通过窃取手段,获取财物的,因此,王五构成盗窃罪,而不是诈骗罪。

法院判决,王五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