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业务也曾迎来过一片清明。现如今为了逃避监管,一些助贷机构、互联网小贷机构等偷天换日,通过强行搭售会员服务和商品,或通过虚假购物再转卖放贷等手段,变相抬高实际使用成本。而今年315曝光的“同程金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自2019年315晚会曝光“套路贷”“714高炮”,高额“砍头息”“暴力催收”后。整个金融市场迎来当头棒喝,同时也迎来了一片清明,但可惜好景不长。

近日,「金融帮」收到看到很多关于“网贷利率到底有没有标准?发现贷款利率过高该怎么办?等等相关话题,对此我们找到合作律所进行了相关咨询。

问题一:网贷利率到底有没有标准?

出借类型不同标准不同。「金融帮」根据审判文书的判决案例以及和律师交谈来看,出借人是金融机构为金融机构类型,而出借人是非金融机构及其他的为民间借贷类型。

对于这两类所涉利率上限的审查认定,法院的处理方式也有所区别。依照2020年8月20日,最高法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

而最高法《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法释〔2020〕27号)第一条规定: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以及判决案例来看,金融机构类标准:最高年利率24%上限。民间借贷类型标准:最高利率标准是LPR的4倍上限。

按照3月20央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3.45%为例,民贷借贷类型的最高标准是3.45%*4=13.8%。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第二条第二款规定: 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贷款人同时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过高,显著背离实际损失为由,请求对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予以调减的,应予支持。

综上,我们可以得出最高利率上限包含了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的结论。

此外,相关多条法规也均有提到,金融机构应在事前向借款人明示贷款主体、贷款年化利率、还款付息安排等基本信息。金融机构作为合同的格式条款提供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对上述基本信息履行提示和解释说明义务,以使贷款人能够注意和理解贷款的实际成本。否则,借款人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的格式条款的规定处理。

问题二:发现贷款利率过高该怎么办?

上面已经说明了出借类型不同利率标准也不同,所以先要确认一下借款的类型性质。根据实际到账金额,月还款金额,还款月份算出实际利率(如看官老爷算不清楚,也可评论或者私信我们帮您计算),在进行对比是否超过!

如发现利率超过对应类型上限,你首先要做的是留存好相关材料,致电官方客服协商(建议录音留存),说明利率过高问题,要求调减至合理水平,从新签订合同,也可将这一情况投诉举报相关监管部门。

渠道一: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你所在地的派出机构;渠道二:互联网金融协会官方投诉;渠道三: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平台(小程序);渠道四:全国12315平台;渠道五:中国消费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