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表态了: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积极协调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加大教育矫治力度,携手各方坚决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势头。

在邯郸未成年杀人事件下,最高检如此表态,算是对公众的一个回应——符合条件,必追刑责。

换句话说就是,如果那几位杀人少年年满12周岁了,最高可能会面临无期徒刑的惩罚。

最高检还说了,要积极协调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加大教育矫治力度。

这样的表态,我只能说,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也只能这么做了。但是,我也有疑问,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即便做到了满分,可能也改变不了多少。

因为根本性的东西没有改变——未成年的小恶霸,高举《未成年保护法》,无所畏惧,所向披靡。

他们杀人可以不用偿命,他们大多时候的作恶,可能还只需被纠正教育一番。

因此,《未成年保护法》屡遭诟病,也常常被称作是《未成年人渣保护法》。

罗翔也批判过:小朋友天性纯良还是有幽暗的成分,大家都从小朋友中过来的,当你是小孩的时候,你觉得你天性纯良吗?我呸。小孩也就最多在爸爸妈妈面前装纯良,其实内心是有幽暗的成分。我们的大陆法系,它的假设就是小孩是天性纯良的,代表人物是卢梭,他认为人天性纯良,所以对于孩子呢,最好是不管,顺着天性去发展,一定能发展得很好,我觉得这种观点简直就是胡扯。我们人类所有的成就,都是靠的艰辛的训练。现在有很多熊孩子,因为父母是熊父母,所以我觉得普通法系的现实主义,是比较合理的。只有大陆法系设置年龄,认为在一定年龄之下,没有刑事责任,因为小孩天性纯良,可以改造。但是普通法系最初是没有年龄限制的,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在美国会发现,8岁的小孩都因为杀人罪坐牢。他都听不懂什么叫杀人,但他知道什么叫杀人。

我的观点与罗翔一致,所谓的人之初性本善,那就是天大的笑话,纯属扯淡。

万事万物都有两面性,这是自然界的规律,这也是写进了人的基因里的。人不仅有两面性,还有多面性。人有善良的一面,也有攻击的一面,还有更恶的恶魔的一面。所以我们会看到,小孩子到了三四岁,经常攻击人,这时候就是孩子攻击性一面的充分展现。

我们都从小孩子过来的,我就想问一问,是不是很多时候有这样的情况,当我们看某些人不爽的时候,我们的内心是不是不自觉就会有一种声音——恨不得对方死掉才好。

这些,难道是天性纯良吗?

小的时候,我的小朋友圈里,打死小动物的情况太多了,甚至有小朋友把老鼠抓住后,给它输液活活折磨致死。

有时候,大人看见了会责备几句,口头上教育一下,但孩子们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压根不在意。没有任何的惩戒,孩子们也就没啥可害怕的。如此成长下来,他们慢慢养成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情,打架斗殴时常有之,有时候打架真的往死里打。随着年龄长大,干的坏事也多了,吃牢饭的已经有好几个了。

但是,他们本该走到这一步吗?其实未必。如果,他们在第一次打人的时候,就有法律干预或者惩戒;如果,他们在第一次偷拿小物品的时候,就有法律干预和惩戒,我相信他们也会害怕,也会掂量,日后也不会发展到吃牢饭的地步。

孩子小时候不听话了,大人吓唬几句说狼来了,或者说会被警察抓走,孩子大多时候都是害怕的,会立马自我纠正行为。尽管孩子只有两三岁,他们其实都能听懂,都会害怕。但随着他们慢慢长大,发现狼没有来,警察也不会来,于是越来越肆无忌惮。

而且,很多坏孩子往往很会表演,他们在家长面前表现得听话,出了门立马另一副面孔。

韩国电影《少年法庭》里就有这样的片段,孩子偷了东西,被质问时立马当场哭起来,说其他人冤枉她,还要其他人跟她道歉,就那表现力,都可以拿影帝影后了。当被揭穿后,他们又立马当场暴起,冲上前来要掐死你。

他们的两面性,可以随时切换。

所以我又有一个观点,即对那些犯事的青少年,所谓的矫正教育,可能起不到什么大的作用。

我们看到了太多的案例,作恶多端结果被收治教育的,回来后没多久,又继续作恶多端了。

他们太会表演了,他们太知道大人想要啥了,一个人自由的时候,可以是恶魔,换到人前时,又变成了听话的乖小孩。他们也可以为了早日逃离收治教育甚至是监狱,在里面表现得极好。

当一切都看起来很美的时候,他们的恶也同时在酝酿。

有句话说得好,这些小孩们什么都懂,只有大人们还在“掩耳盗铃”。

我不是说所有的坏小孩都不会改变,但至少我们也看到了不少的新闻,表明他们终究还是那个坏小孩。

韩国电影《少年法庭》同样揭露的是这样的现实,小恶霸杀了人,结果没有受到任何惩罚,慢慢长大后,他们又成了大恶霸,继续干着人神共愤、伤天害理的事。

《未成年保护法》保护了小恶霸,却没有保护被性侵,被强奸,被杀害的未成年们。

这本身就是个巨大的讽刺。

所以,英美法系就不这样认为,他们并没有认为孩子天性纯良,他们对坏孩子一视同仁。

美国有35个州没有设置任何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其他15个州,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则从6岁到10岁不等。

英格兰和威尔士,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则是10岁,不满10岁的儿童不负刑责;在苏格兰,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是8岁。

法律,是一个社会的行为底线。现实社会中,有太多的父母不知道怎么教育孩子,最终也拿孩子一点办法都没有,甚至于,一些学校也拿孩子没办法。前两天,广东一男孩涉嫌强奸8岁女童,学校说男孩日常在学校就是问题学生,学校也拿他没办法。

所以你看,家长管不住小孩,学校也没办法,约束小恶霸的力量荡然无存。

这时候,法律就该站出来指着这些小人渣说,让我来办了你,你必须付出代价,你欺负别人一巴掌,我就要让你付出两巴掌的代价。

有这样的法律做后盾,我不相信小人渣们不害怕,而家长和学校也多了一个手段和教育的方式对待孩子。

但是,如果在未成年之前,家长管不了,学校管不了,法律管不了,那小人渣们自然可以无法无天。而等他们的性格成型后再想矫正过来,难如登天。

江山易改,秉性难移。老祖宗早就说过的真理,我们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用法律的手段打倒小恶霸,这应该成为一个常识。

否则,他们就会高高举起《未成年保护法》,重重地砸向同样该被保护的未成年们。砸完后,他们还会双手一摊,对着全世界邪魅一笑——你们又能拿我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