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我有个困难想咨询您,我妈妈现在想和我爸爸离婚,我爸爸在外人面前表现成体贴好人一样对我妈各种照顾,但私下里却对我妈各种辱骂,只有我偶尔发现,再通过我妈给我的讲述我才知道,他怀疑我妈不轨,还曾经偷偷放过录音笔在我妈的随身包里,在家里好多地方都放上了录音笔录音,有时候出差在外,还会临时改时间突击回家检查,有几次还是大半夜悄悄开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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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不堪其扰,现在人已经神经衰弱了,但是我爸长此以往也不肯罢休,恐吓我妈,甚至还说过要打断她的腿,我相信我妈是个踏实靠谱的人,她绝对没有做对不起我爸的事。但是我爸怎么都改不了他的疑心病。我妈说他已经这样十几年了,这几年愈演愈烈,再加上我长大了她才告诉我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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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个月我妈已经躲过我阿姨家,但后来被我爸发现找去,之后又辗转了几个朋友家,最后躲到了一个他找不到的地方,我妈实在是没有办法了,现在的状态非常差,我怕她有轻生的念头,实在是担心她。所以咨询下律师,想离婚的话该怎么办?

-我回答她:这种情形首先要先安稳好你母亲的情绪,有的是解决办法,不要让她想不开,如果现在危险性很高的话,还可以向附近的村(居) 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反家暴社会组织的一些机构求助。

看情况恐怕很难和谈了吧?如果双方能达成和解,协议离婚肯定更好,如果实在做不到,就一步步讨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了,不知道你们目前有没有父亲监视、偷录、无端怀疑、恐吓、辱骂的证据,如果有的话最好,没有的话如果再有机会可以尝试多搜集证据,有了这些证据,可以根据家庭暴力或者虐待起诉离婚。第一次如果证据不够充分有力,法院不予判离,最好继续和对方保持分居状态,再次收集双方夫妻感情破裂、对方家暴或者其它法定判决事由的证据材料,等六个月期满之后再次提起离婚请求。法院一般都会判离。

如果已经到了实在无法见面沟通的局面,也不能冒“起诉不成功还要再次接触”的危险, 那就根据第四条规定,分居两年,并保留好相关证据,等两年过去了再起诉离婚。但这个方法持续时间久,要面临很多不确定性,也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