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以武力统一中国,并以武力巩固其统治,在全国各地派驻了大量蒙古军队,以元朝宗王、万户统之。仅扬州一地,蒙古士卒最多时达9000余人,云南王、梁王统治的云南亦有十几万驻军(包括色目人)。诸王封地、蒙古官员也带有大量蒙古属众。

元惠宗仓皇北徙,元朝统治迅速崩溃后,在内地和南方各省的数十万蒙古驻军未能逃出,大多数被明军俘虏和收降,有的参加了明军。故《蒙古源流》称:“方大乱时,各处转战蒙古人等四十方内唯脱出六万,其三十四万俱陷于敌。”

明初,又有大批蒙古军民进入内地:有的是在明朝和北元的历次战争中,被明军俘虏或收降的蒙古军民,如在“沈儿峪战役”中,北元官员、士卒85000余人被俘,在“捕鱼儿海之战”中,蒙古贵族、官员、士卒九万余人被俘,其中贵族、官员及家属等照例遣送京师(南京),其余部众安置塞内卫所屯牧,与汉军杂处。

有的是被明军迁徙的居民,如洪武四年(1371年),明将徐达为封锁北元,将北平山后之民、沙漠遗民19.7万余人迁入塞内各卫府。

有的是为逃避蒙古地区的战乱或为穷困的生活所迫,由首领率部主动归降明朝,如洪武十四年(1381年),故元将领火里火真率将校41人、部众177户投明朝,永乐三年(1405年),北元平章把都贴木儿(吴允诚)和伦都儿灰(柴秉诚)率部众5000余人投明朝。

即使排除其中跟随蒙古贵族北撤的部分汉族官员和士兵,明初进入内地的蒙古人也有数十万。

明朝对于蒙古人的怀柔政策

明朝为了分化和瓦解北元,招引更多的蒙古人投降明朝,对内地的蒙古人采取了怀柔和安抚政策。对贵族、首领、官员等,授以显职,给予厚禄,立功者受奖晋职晋爵。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金忠

明朝前期,有17名蒙古人分别得到王、公、侯、伯的爵位,如洪武三年(1370年)在应昌战役中被明军俘虏的元惠宗孙买的里八腊,被封为崇礼侯;洪武二十年(1387年)被明军收降的北元丞相纳哈出,被封为海西侯;永乐时,火里火真被封为同安侯;永乐二十一年(1423年)阿鲁台旧部也先土干(金忠)归附明成祖,被封为忠勇王,明宣宗时,加封为太保。

在各级文武官员中,也有蒙古人任职,且其俸禄高于同级汉官。文官中,洪武十年(1377年)被明军俘虏的北元平章安童,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正月被任命为刑部尚书。北元丞相咬住、忽哥赤于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降明后,咬住被任命为右副都御史,忽哥赤为工部右侍郎。

担任军职的蒙古人更多,前述火里火真先后任燕山中护卫千户、都督佥事、右副将军;永乐时投明的把都贴木儿历任右军都督佥事、都督同知、右都督、左都督;伦都儿灰授后军都督佥事;故元知院薛台子薛斌跟随明成祖征战有功,历任燕山右护卫指挥佥事、都督佥事、都督同知、骠骑将军,其弟薛贵任都督佥事;故元辽阳行省右丞通伯子玛鲁(吴成)随明成祖征战有功,先后授都指挥佥事、都指挥使,洪熙元年(1425年)进左都督。其余任指挥、总旗、镇抚、千户、百户等职的蒙古人则不计其数。

在用人上,明太祖在建国初年就提出“不分等类,验才委任”。一些有才学的内地蒙古人得到任用。明军接管大都后,在故元翰林院、回回司天监中没有北撤的蒙古人、色目人仍然让他们各司其职,有文化的蒙古人也分别安置在礼部主客司、鸿胪寺、行人司、四夷馆等机构担任通事、教习等职务,发挥其专长。

如洪武时,火源结担任翰林院侍讲,编著《华夷译语》,并与其他蒙汉学者一起将著名的《元朝秘史》翻译为汉文,使这部珍贵的历史文献得以传世。元朝旧臣火你赤标(霍庄)归附明朝后,于洪武九年(1376年),被明太祖任命为翰林院蒙古编修。

故元兵部尚书绰罗(李贤)于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投明,先后担任燕王府纪善、都指挥同知、后军都督佥事、右都督,屡向明成祖禀陈己见,翻译塞外表文及朝廷诏敕,并向明成祖举荐蒙古族文人七十等。七十任蒙古教习,洪熙元年(1425年),升鸿胪寺右丞,故元旧臣答禄与权洪武时投明后,先后担任秦府纪善、御史、翰林院修撰等职。永乐时投明的七十五(徐晟),以翻译民族文字见信任,在锦衣卫任职,参与处理各地民族事务。

明初散居内地的蒙古军民,与当地居民杂居,从事各种职业,各自谋生,或参加了明军。历次战争中被明军俘虏的普通蒙古军民,或投附明朝的普通蒙古军民,有的被分配到塞内各卫所屯牧,有的被编入明军。明朝曾抽调蒙古壮丁组织起13支队伍,称为“土达官军”或“汉达官军”,驻防各重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朱棣

燕王麾下的军队中就有蒙古阿速部人、兀良哈三卫人,他们为燕王朱棣夺取帝位起了重大作用。永乐以来北京羽林军所属“勇士营”也是以漠北来附军卒组织起来的。北京三大营(五军、三千、神机)中的“三千营”,是以蒙古降丁组成的骑兵,“专扈从出入,管车荤宝纛等事”。

明廷任用的蒙古人的表现

得到任用的内地蒙古人,大多数都努力效忠于明朝,参与南征北战,立下显赫战功。如把都帖木儿(吴允诚)一家均恪尽职守,其子吴克忠、吴克勤、孙吴瑾在“土木之变”中均战死于沙场。

火里火真之远孙火斌在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战死于抗倭前线。有的由于各种不同原因,不满明朝统治,起兵反抗,如故元平章月鲁帖木儿于洪武十五年(1382年)降明后,被封为建昌卫指挥,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起兵反明,同年被蓝玉所率明军镇压;故元平凉万户把丹孙满四(满俊)因受明官员敲诈索贿,于成化四年(1468年)率部起义,众至二万,震动关中,曾一度大败明军,射死明伏羌伯毛忠(蒙古族),伤明总兵刘玉,后遭明六路大军围困,缺水断粮,起义失败。

万历二十年(1592年),明朝宁夏蒙古族副总兵哮拜哮承恩父子,因遭汉族官员的排挤和凌辱,起兵反明,攻占宁夏城(今银川),擒杀明副使石继芳、党馨,劫总兵张维忠,焚公署,拘明庆王,致全陕震动,后被麻贵(回族)、李如松(朝鲜族)所率明军镇压。

明廷为了防止内地蒙古族的反抗,将其贵族、首领、官员与部众分别进行安置,上层留居于城市,部众分散于全国各地。发现有敌对倾向的上层人士,或加以诛除,或流徙于琉球、耽罗等海上孤岛,如“捕鱼儿海之战”中被俘的王子地保奴因口出怨言,使居之琉球,云南梁王的后人被遣送耽罗。

明朝还对内地蒙古人等采取强迫同化政策,在《大明律》中规定,“不许本类自相嫁娶”,并令他们改取汉姓汉名,改变服饰。由于长期杂居、同化的结果,内地蒙古族基本上融合到汉族和其他民族中。在云南、四川、河南的个别地区,其后人至今还保留着蒙古族的特点或传统。

如云南通海县现在还聚居着四千多蒙古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