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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青岛税务”公众号发布
关于暂停使用“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
“社保缴费”功能的通知,
请市民朋友周知
尊敬的自然人缴费人:
您好!为有效保障个人信息安全,根据相关规定,2024年3月23日起,“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缴费”相关功能停止使用。
自然人(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相关业务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办理。
线上缴费渠道
爱山东APP(“社保费缴纳”)、“税税通”APP(“个人办税”)、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线下缴费渠道
经办银行、自助办税缴费终端、办税服务厅、社保大厅的税务窗口、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的税务窗口。(需持有效身份证件)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4年3月23日
来源 | 青岛税务
编辑/卢晓莉
审核/黄子倩
终审/袁民
法律顾问/马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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