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市劳动就业处日前下发《濮阳市市直就业特困普通公益性岗位公示》。根据《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于今年3月份,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人、按需定员、满负荷工作法”的原则,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发一批就业特困普通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是符合《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中的特困人员。特困人员主要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办理失业登记及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待遇标准是普通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不低于2000元/月,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法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编辑:李春满

责编:赵 玲

初审:王 岐

复审:潘建功

终审:张 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