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仲裁队伍思想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调解员队伍法律业务素质和争议处理能力,3月22日,阜新市人社局在开发区会议中心举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业务培训班,全市各县(区)劳动仲裁工作人员35人参加培训。

本次业务培训班邀请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分管劳动仲裁工作副县级调研员徐东涛、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二庭副庭长黄华、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庭审判员于英凯、辽宁三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谭畅作专题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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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班重点从“劳动争议调解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裁审衔接、证据规则及法律适用问题”“庭审程序、证据采集、调解技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诸多方面进行专题授课。对前期全市开展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质量现场评查活动进行全面复盘和问题梳理,从事实认定、办案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制作、案卷归档等方面,面对面交流、点对点沟通,从“要素式”办案、案件文书规范制作、规范案卷管理等方面进行指导,推动自查自省、整改完善,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提升调裁质效。
培训期间还进行了业务交流研讨。参训学员积极讨论,交流气氛热烈。学员们从工作实际出发,分享调解工作服务站、“零工驿站”劳动争议调解室等先进经验,就调解仲裁工作中调解中心设立、新就业形态等进行深入研讨,为争议案件法律适用、仲裁程序规范、要素式审理推进及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开拓了新的工作思路,也为2024年调解仲裁工作谋划提供了好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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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训学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覆盖面广、干货满满,既有理论又有方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及实践性,体现了“专业、融合、发展”的培训理念,对提升调解仲裁队伍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调解仲裁工作一手牵着企业,一手牵着劳动者,是维护和谐社会关系的重要一环,是支撑企业发展、保障基本民生、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下一步,市人社局将持续发挥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全面促进办案质效实现新提升,推动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扎实推进2024年攻坚任务新实践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