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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告

为更好地服务城市货运配送发展,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决定对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市区道路通行规定做出调整,具体通告如下:

一、调整车型。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普通中型厢式货车(不含危化品运输车辆)。

二、调整区域。上述车型车辆除以下时段、路段外,可在市区道路通行。

1.北部湾路(河南路至贵州路路段),6时30分至22时禁止通行;

2.中山路(广东路至四川路路段)、滨海路(广东路至四川路路段)、茶亭路(湖北路至广东路路段),7时至24时禁止通行;

3. 解放路(和平路至北部湾路路段)、湖海路(湖南路至广东路路段)、深圳路(湖海路至长青东路路段)、东海街(上海路至湖南路路段)、宜宾路(南京路至四川路路段)、海南路(徐福路至湖南路路段)、高德路(靖安路至湖北路路段)、大敲蚝路(银海区实验小学门口至四川南路路段)、湘潭路(新世纪大道至江苏路路段)、江苏路(南珠大道至上海路路段)、侨乡路(金海岸大道至金侨路路段),高峰期时间(07:30-08:30、11:30-12:30、14:00-15:00、17:00-19:00)禁止通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不受限制。

三、因配送时效、地点等特殊情况确需在禁限时段路段通行的车辆,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提前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按核准的时间、线路通行。

四、除遵守本通告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的中型厢式货车还须遵守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高排放机动车禁限行区域的通告》限制通行的规定。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3月26日

请各位司机朋友牢记时段、路段,

并互相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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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