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6日,南通市发布了一项禁止制造、销售殡葬品的通告,立即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的讨论。这项通告将冥币、纸钱等祭祀物品归类为封建迷信,并对违反者处以高额罚金,甚至可能追究刑事责任。这一决定激起了公众的强烈不满。

事件回顾

南通市的这项通告,旨在推动殡葬改革,摒弃丧葬陋俗,倡导文明祭祀,净化城市环境。然而,这种做法被许多人视为对传统文化的不尊重。网友们纷纷发声,有的认为烧纸钱是对亲人的思念,有的质疑法律如何界定封建迷信和传统祭祀。清明节即将到来,祭祖扫墓是中国千年传统文化的一部分,现在却被贴上了封建迷信的标签,让人难以理解。

看来南通的这个决定真是引起了轩然大波啊。这不仅仅是关于法律的问题,更是触及到了文化传承和人们情感的核心。我们都知道,传统习俗在每个人心中占有特殊的位置,它们是一代代传下来的,承载着记忆和敬意。

但现在,南通的这个通告,就好像是一把无情的刀,直接切断了人们表达哀思的方式。把烧纸钱看作封建迷信,这样的做法是不是太武断了?毕竟,每个人表达哀思的方式都是不同的,不能一概而论。

而且,这种做法似乎也忽视了一个重要的事实:文化多样性。中国的文化传统博大精深,从古至今,祭祀活动就是我们对先人的一种尊重和缅怀。现在说烧纸钱就是迷信,那么用鲜花祭祀又算什么呢?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网友们的反应也很直接,有的人甚至用讽刺的语气来表达自己的不满。比如说,有人提议连骨灰盒都禁了,还有人说直接把坟头都不要了。这些言论虽然带有讽刺,但背后反映的是人们对这个决定的强烈不满和担忧。

那么南通这则通告的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

《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并可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个人认为,本次南通的通告,就是依据这个条例而得出来的,但是将冥币、纸钱等祭祀物品归类为封建迷信,可能过于笼统,没有考虑到这些物品在传统祭祀中的文化和情感价值。

这件事情引起热议以后,央广网在3月26日发表评论,支持网友们的观点。

但是让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3月27日,南通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回应了央广网:我们是从市场行为强调禁止制造和销售,没有说(禁止)使用这个环节。

子夜观点

南通民政局的这个回应就很有意思了。这其中有两个小细节:

1、没有需求就没有供给,但是当没有供给了之后,需求就得不到满足。

按照民政局的说法,这政策是不让生产销售,没说不让烧。但是如果没有人生产制造了,那想烧都买不到,这不就是变相不让烧了吗?毕竟你想烧都买不到了。

我们不妨试想一下,不让卖但让烧,那么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你想烧可以,那你就得自己手叠这类祭祀用品,但是你以为这样就万事大吉了吗?我们仔细看下公告的政策内容:“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作、销售……”

注意,这里可不仅仅是禁止了销售,就连制作也是禁止的。也就是说当市场买不到的时候,你想自己手工制作给自己烧,应该也属于政策中的“禁止个人制作”。

所以,不是我们民众没有读懂政策规则,而是民政局的回应和公布的内容意思上似乎是不符的,到底是回应错了还是公告错了,我们就不得而知了,反正肯定都有问题。

2、传统文化和封建迷信,不应是一个地方能去定义的。

之前我们说了,南通这个政策是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依据的,这毋庸置疑,但是条例限制的是封建迷信制品,但是南通却直接细化到了“冥币纸钱、纸扎实物”,这就属于给这些物品下了定义,认定其是封建迷信制品。

央广网的评论都说了焚烧冥纸是扫墓祭祖中的一个环节,和送上鲜花本质上是一样的,都属于一个行为,难道同属于环节中所使用的物品,鲜花也属于封建迷信吗?

目前子夜没有查询到关于封建迷信和传统文化祭祀的官方明文规定,所以冥纸是否属于封建迷信制品,这还是一个待明确的定义,就算要下这个定义,也应该是有更高一级的相关单位公布的全国通用的法律法规去进行明确,而不是仅仅南通一个地方就轻易地给这个事情定性。

结语

清明节快到了,这本是一个缅怀先人、表达孝道的时刻,现在却因为这个通告变得如此复杂。我们应该尊重传统,也应该理解每个人表达哀思的权利。希望南通能够重新考虑这个决定,找到一个更加人性化、更能体现文化多样性的解决方案。毕竟,法律和规章制度是为人服务的,而不是去压制人的情感和文化传统。让我们一起期待一个更加明智和温馨的解决办法吧。

个人而言,我认为尊重传统并不意味着盲目地坚持过时的习俗,但在推进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也应该尊重和保护那些有价值的文化传承。南通的这项通告,无疑是一个警示,提醒我们在追求现代化的同时,不应忽视文化的多样性和深度。那么,我们如何在尊重传统与推动现代化之间找到平衡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