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鲁山县法院执结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切实维护了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0年,某社区需绿化社区环境,由于对绿化苗木品种、价格、质量等方面不了解,经社区研究决定,将该绿化治理工程交由某花卉公司负责实施,该公司按照社区的要求标准进行施工,购买花卉资金全部由公司进行垫付。但经过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清单表签字等程序后,社区却只向该公司结算了5万元,剩余4万元未进行支付,经多次催要无果,遂将该社区诉至法院。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从优化营商环境角度出发,第一时间向该社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手续,并积极与社区负责人联系,该社区负责人表示该纠纷并非由他们产生的,拒不偿还,执行干警则从营商环境的重要性以及企业所面临的难处等方面对其进行了释法明理,并积极与该社区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协商,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最终,执行款一次性打给了花卉公司,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而执行则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下一步,鲁山县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以更加高效优质的法治服务、更有力的法治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当地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陈登级 耿海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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