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根据《中共灵石县委灵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石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灵发[2021]11号),我单位已并入灵石县翠峰镇中心学校。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拟向灵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经举办单位灵石县翠峰镇中心学校同意,灵石县翠峰镇中心学校承接灵石县翠峰镇刘家庄小学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特此公告。

联系人:高俊刚 电话:16634293338

石县翠峰镇刘家庄小学

2024.03.11

来源:灵石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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