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中心学校,市直各初中、小学: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沧州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要求,妥善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实现教育公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严格按照《河间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置工作措施,规范招生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宣传,保障平等入学

在参与报名、摇号等环节一视同仁,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平等入学的权利。教体局将通过“河间教育”“河间周报”等政务新媒体,将入学条件、办理流程等向社会公开。各学校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进一步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三、完善政策,简化入学程序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积极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要切实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合理确定入学条件,严格落实上级政策规定,不得要求随迁子女家长提供学前教育完成证明、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等非必要证明材料,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切实保障随迁子女按时顺利入学。

四、加强关爱,做好控辍保学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随迁子女关爱帮扶机制,加强情感上、学习上、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在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和评优评先工作中平等对待,使随迁子女更好融入学校学习生活,健康成长。要切实做好随迁子女控辍保学工作,发现随迁子女辍学的,要立即启动劝返程序。对经核实已离开学籍所在地的,应书面通知学生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会同新流入地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河间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27日